2008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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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助学贷款倒卖车票

法学院学生如此“打工”以身试法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9-02    [打印] [关闭]
    

    本报上海9月1日电(记者周凯)今天,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安徽某大学法学院2004级学生赵某倒卖车票一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元。

    赵某考入大学后,因家境贫穷,申请了助学贷款。今年寒假期间,赵某准备利用假期赚点钱,以归还助学贷款。来上海后,赵某发现春运期间火车票非常紧俏,遂通过曾在铁路部门工作的表哥,购得大量火车票,然后在互联网上发布售票信息。1月25日,赵某在上海市地铁1号线通河新村出口附近将两张1月31日K376次上海至西安的原价为364元的硬座车票,以764元的高价倒卖给旅客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公安人员还从赵某的暂住地查获大量有效火车票,票面价值达1万余元。赵某到案后,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作为一名法学院的学生,明知倒卖车票违犯法律,仍以身试法,走上犯罪道路。公安、检察机关考虑到赵某系在校大学生,而且即将毕业,为尽可能使其能够留校完成学业,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考虑到赵某系初犯,审理时大学刚毕业,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为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赵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赵某表示,自己回到社区后,一定会服从监督管理,做一名有益于社会的公民,并用自己的劳动所得分期缴纳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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