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不破
宏观调控难行
彭兴庭
西安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市民购买商品住房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意见规定,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或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购买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商品住房,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0.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新京报》9月7日)
这段时间,房地产市场“量价齐跌”,不但房地产开发商坐不住了,地方政府似乎也“看不下去”,急匆匆地就想帮助房地产“回暖”。对于国家层面的一些抑制房价的宏观调控措施,显然,地方政府未必会照单全收,地方政府也有着自己的小九九。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利益联结实在太紧密了。众所周知,在中国,“卖地财政”几乎占据了地方财政的半壁江山。现在,房地产一旦萧条,首当其冲的,就是政府土地不断“流拍”。
比如,在南宁,今年8月份的土地拍卖中,房地产开发商似乎集体“失踪”,拍卖现场冷冷清清,4块土地有3块流拍,土地价格大幅回落……地方政府也是一个“经济人”,也有自身经济利益,这正是西安市房地产“新政”的背景。
在房地产市场中,地方政府卖地越多,“手头”越活,价格越高,收益越多。房价下跌,不仅意味着房地产税费方面的减少,也意味着卖地收入锐减,这无疑是地方政府所不乐见的。此外,房地产业向好是经济增长的一部分,某种程度上,这是可以换算成官员政绩的,只是,为官一任不过一两届,目标自然是短期的。
在我看来,要使房地产市场按照自身的经济规律发展,首先,地方政府就应该退出房地产一级土地垄断市场,真正回归中立角色。其次,还必须重构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取消那些诱导地方干部在短期任职时不顾房地产市场长远利益的考核内容,拓宽公众参与房地产市场决策的渠道,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