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治风暴冷思考
掀起“吏治风暴”,巴中市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查询资料,类似的“效能风暴”在许多地方刮过。前不久就有媒体报道,安徽砀山县干部作风、部门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给近7成的县直机关单位打出了“不及格”,还公开通报多名实权部门负责人,建议开除多人。多个部门一把手因此被免职。
媒体在报道这风暴那风暴的同时,也没有忘记进行冷思考。比如《工人日报》发表署名评论说,我们也要看到安徽砀山这一“成功范式”的背后,藏匿着的制度性隐忧。最致命的一点在于,“两风办”的背后,闪烁着长官意志的影子——“两风办”是由砀山县委书记提议组建的,书记亲任组长。那么,这一“优化了的政治生态环境”的举措,在该书记调任之后,会不会废止?“‘两风办’的强势不但不能让人为其铁腕手段击节,反倒让人对其无制约的权力望而生畏。我们担心,公权没有监督,膨胀的权力就会无节制地自我授权,最终导致公权力无限扩张。”
这种担心并非多余。因为如果监督不是封闭的,就会不断新设一个机构对监督机构进行监督,这样下去就永远没有终点。也就不难理解一些地方不断冒出“行政效能办”、“两风办”、“纠风办”等类似机构。
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几乎每一个单位或部门都内设有监督部门,还有专门的监督机关或部门,为何连干部作风都监督不了?为何连治疗“机关病”还要大动干戈,乃至要刮风暴?这些监督机关或部门的平时监督为何失效?
从理论上说,我国的监督系统相当严密,而且是无处不在的。因为在既有的制度框架之下,我们已经有了许多的监督规定、程序、组织和制度,比如党委政府的自身监督,人大、政协的监督,检察院法院的司法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等等。具有“吏治”职责和使命的常设机构也有很多。
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监督渠道尚未疏通,一些监督力量尚未真正发挥作用,尚未真正形成立体的、封闭的监督网络。政治学理论告诉我们,使权力健康运行的监督力量不能是单方面的,也不能是属于少数人的,而应该是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多角度的。
切乎实际且理性的做法也许是,明确监督部门的职责,疏通监督渠道,激活现有的各种监督力量,让群众监督成为一种实实在在的吏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