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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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申报制不能因官员反对而止步

殷国安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9-12    [打印] [关闭]
    从明年1月1日起,新疆阿勒泰地区将率先在全国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把过去通行的官员“收入申报”扩大为“财产申报”,并承诺在阿勒泰廉政网和当地主流媒体上公示官员的“财产申报结果”。(中国新闻网9月11日)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破冰”令人意外而鼓舞。但奇怪的是新闻标题“新疆阿勒泰将试行官员财产申报,七成受访者反对”,我大吃一惊: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公众欢呼还来不及,怎么会有七成受访者反对,这不是等于说公开官员财产不得人心吗?

    一读新闻原文,原来“七成受访者反对”乃是“一项对阿勒泰和新疆其他一些地州市官员进行的随机调查”,结果“反对者七成,无所谓者两成,坚决支持者一成”就完全正常了。甚至已经很不错了,因为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做过一项调查,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的官员高达97%。

    这个财产申报是监督官员的,大部分官员当然心里不乐意了。监督不要怕被监督者说三道四,反腐败的措施不需要得到腐败分子的欢呼和赞同。我可以把毛主席在《被敌人反对是好事而不是坏事》一文中的几句话“移植”到这里:我认为,对我们来说,一个反腐败的规定,如若不被腐败分子反对,那就不好了,那一定是同腐败分子同流合污了。如若被腐败分子反对,那就好了,那就证明我们规定是正确的了。如若腐败分子起劲地反对我们的规定,把它说得一塌糊涂,一无是处,那就更好了,那就不但证明我们的规定是正确的,而且证明我们的规定是很有威力的了。

    不过,现在的问题在于,部分官员的反对恰恰成了我国官员财产申报立法的根本性障碍。我国的财产申报法从1994年正式列入立法规划,迟迟未能出台据说问题也主要出在官员反对上。“许多人的思想观念尚未转变”,这里的许多人只是许多官员。要他们转变观念,又用得着毛主席的话“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

    监督不能因为被监督者的反对而取缔,“官员财产申报”不宜再拖。倒是负责立法的部门,你们究竟是代表人民的意愿,还是代表官员的利益,才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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