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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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问题比关注“卧底”更有意义

张森林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9-17    [打印] [关闭]
    农民工黄伟木“卧底”制衣厂,用半年时间搜集证据举报厂家。该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有人称这是农民工维权意识的觉醒,有人说此举不宜提倡,还有人直接将其比喻成农民工里的“王海”。更多的人在问:黄伟木是谁?他为什么要去卧底?他到底是不是为了炒作?(《广州日报》9月16日)

    当人们围绕着农民工黄伟木“卧底”维权事件争论不休之时,笔者却为其成为新闻而悲哀。尽管制衣厂存在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员工购买社保,工资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安排员工超时加班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等严重违反《劳动法》、损害员工权益的行为,一些人却似乎对此不感兴趣,而是将目光聚焦在“卧底”维权的是是非非之上,究其原因,恐怕是损害职工权益的现象早已司空见惯,不再是新闻了!

    尽管农民工“卧底”维权是一个新鲜事物,但这一事件反映出的问题却更值得关注。其一,按常理,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员工购买社保等诸多不正常现象,当地相关部门理应明察,为何长期无动于衷,偏要等“卧底”揭出“疮疤”之后才见行动?其二,企业员工经年累月地遭受侵权之害,为何不敢堂堂正正地拿起法律武器讨个说法,而是选择默默忍受任人宰割,直到依靠黄伟木“卧底”来为他们伸张正义?

    可见,农民工“卧底”维权隐藏着令人心酸的社会因素,不仅折射出了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沉重现状,也让人看到落实《劳动法》依然任重道远。倘若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真正贯彻《劳动法》、维护职工权益、及时有效的制止损害职工权益的不法行为,倘若法律能够了却职工维权的后顾之忧,让企业员工放下包袱、消除顾虑,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试问还会出现农民工“卧底”维权的新闻吗?

    农民工“卧底”维权值得深思,我们不应该仅仅停留于吸引眼球的那些表面现象。毕竟这只是一种非正常渠道,既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也不可能解决根本问题。只有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律,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执政为民的意识和作风,才能真正遏制损害职工权益的现象发生。因此,关注问题显然比关注农民工“卧底”更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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