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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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建议国庆期间封存非执勤警车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9-24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9月23日电(记者何春中)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日前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国庆节长假期间加强对民警“五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警务督察部门要采取手机短信“温馨提示”等办法,立足防范,加强对民警的提醒提示,教育民警杜绝侥幸心理,增强遵守“五条禁令”的自律性和自觉性。

    公安部“五条禁令”为:一是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二是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三是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四是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五是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现场督察工作,不折不扣、毫不松懈地抓“五条禁令”的贯彻执行;要加大对枪支管理使用规定的宣传和检查,规范使用和管理;加强节假日期间警车使用管理,建议采取非执勤车辆节日封存、集中管理等措施,消除隐患。

    据悉,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将在国庆长假期间,对各地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五条禁令”情况和加强值班备勤、内部安全防范情况开展不间断的明察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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