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4日
星期

凤铝聘请豪华律师团专为告篮协

本报记者 杨屾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9-24    [打印] [关闭]
    凤铝说到做到。今天,他们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将与中国篮球协会之间的争议诉诸法律。“这次起诉,是我们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绝不是因为一时之气。我们既然下定了决心,就一定会坚持下去。”

    为了打赢这场官司,凤铝组成了豪华的律师团。李江来自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是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执委和中国行政法学会理事。陈晓朝来自广东信利盛达律师事务所,他是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戴勤律师来自广东泰扬律师事务所,是凤铝篮球俱乐部的法律顾问。看来,在申诉无效的情况下,凤铝是铁了心要和篮协“死磕”到底。

    “如果我们技不如人,如果是因我们实力、软硬件不行或基础设施建设不行而不能进入CBA,那我们无话可说。但事实是:依照准入规则,我们这支总分排名第一的冠军队却被篮协排挤出局,甚至连‘替补’的机会也被剥夺,这是谁也无法接受的。”凤铝的律师团表示,一旦正式进入诉讼程序,这场官司将在北京开打。在此之前,凤铝将从这次事件的主导身份、CBA准入规则是否合法、其他俱乐部准入是否有效、通过投票来决定升级是否有效、凤铝俱乐部是死在规则外还是在规则内等4个方面,进行证据的收集工作。“我们将在收集足够的证据和资料后,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如果要提出诉讼,将会选择行政诉讼这条路。”凤铝的律师团表示。

    与凤铝的剑拔弩张相比,中国篮协则显得很平静,截至目前,他们并未对凤铝做出任何方式的回应。

    本报北京9月23日电

    

郑重声明:“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关于奥运的报道(含文字、图片及音视频),除签署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奥运内容专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64098070、64098058联系。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