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6日
星期

规则及标准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9-26    [打印] [关闭]

    一、活动进程:

    评选活动从6月20日起,预计于10月31日结束。活动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海选阶段(6月20日~8月29日)。

    第二阶段,决胜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对累计排名在前50位的城市和前50位的景区景点进行第二轮投票。最终产生“中国青年喜爱的旅游城市”(10名)和“中国青年喜爱的旅游景区景点”(10名)。 

    二、活动细则:

    活动进入第二阶段后,对进入的50强城市及50强景区景点进行重新投票。

    三、评选标准:

    1.在汶川特大地震中,为灾区作出过贡献(包括救援和捐赠等);

    2.以实际行动支持2008北京奥运会(包括为参赛运动员提供优惠,对冠军运动员免费等);

    3.对青少年群体有优惠政策;

    4.重视环保和生态建设;

    5.旅游舒适度高。

    此外,中国青年喜爱的旅游城市应同时具备:治安良好、能提供完备的旅游公共信息咨询服务、市容整洁、交通便捷、当地居民热情友好等。

    中国青年喜爱的景区景点应同时具备:公厕设施完善、环境清洁卫生、景物保存完好、收费合理不宰客、标牌标志设置规范、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现象、垃圾箱数量能满足需要、交通畅通车辆摆放有序等条件。

    四、参与方式:

    1.回寄选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旅游周刊邮编:100702注:请将选票贴在信封背面,复印有效。

    2.网络投票:

    请登录中青在线(www.cyol.net)、腾讯网新闻频道(news.qq.com)。

    

郑重声明:“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关于奥运的报道(含文字、图片及音视频),除签署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奥运内容专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64098070、64098058联系。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