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一基层工会主席挂冠而去
1月14日,本版曾经推出有关高海涛的专题报道《一个基层工会与巨无霸的较量》、《高海涛:在尴尬中坚守》,以及记者手记《他还能坚守多久》。事隔8个月,高海涛终于不再“坚守”,黯然挂冠而去。
“请辞”的导火索源于“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全国总工会自2003年就开始大力推广的一项工作,通过以集体谈判的方式与资方商议一个“集体合同”,目的是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称,集体合同的灵魂在协商,而不是企业主一个人说了算,这样可以改变单个职工的弱势地位。
今年9月,按照工会的要求,沃尔玛南昌八一广场店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工会主席高海涛代表员工与资方协商。
拿到已经拟好的“集体合同书”草稿后,高海涛认真地翻阅,他基本认可,但对有些条款,他提议做些细节修改。
草稿的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将成为制定和修改公司相关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高海涛建议加上“依法”二字,改成“本合同生效后,依法制定和修改公司相关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还有第七条“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无任何违反公司纪律的记录,年度工作表现评估分良好,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与该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高海涛认为“任何”两字概念模糊,应该予以明确,否者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员工会很被动。
合同草本中第十三条有“工会同意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时间内加班”一项,高海涛提出应加入“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的限定语。还有,对双方一直争论的职工福利问题,工会希望在集体合同中予以明确等。
高海涛提出五六条修改意见,并很执着地坚持。
9月5日上午,在上级工会的协调参与下,沃尔玛南昌两店人力资源经理、工会主席及其他协商代表等开始就集体合同“协商”。沃尔玛对高海涛的坚持很不满,人力资源经理高高举着合同书的草本说,这都是上级工会过目同意的,沃尔玛全国都是统一的文本,其他店也都是这样签的,没有修改的必要!
会后,高海涛内心也挣扎得厉害:“上级工会都已经认可了,自己就别较真了!”但沃尔玛方面表现出来的强硬让高海涛再次坚定主意:如果是“城下之盟”,没有商量的余地,工会方能做的事只是签字,那我宁愿不当这个工会主席。
事后,高海涛对记者说:“如果我签字,那对员工我无法交代,不签字,又违背了上级总工会的统一工作安排,所以工会主席我只能辞去。”
这天下午,上级工会打来了催签电话,要求高海涛配合工会的工作。高海涛说:“如果一定要我签,那我辞职!”
高海涛拒签,沃尔玛决定绕过他,要求全店各部门派出“职工代表”,对集体合同进行表决。最终,这个合同草案获得了大部分“职工代表”的赞成票。9月8日,由南昌另外一家沃尔玛店的工会主席代替八一店,签署了未经任何修正的集体合同。此事被当地媒体称为“工会维权方面迈出的一大步”。
高海涛,这个农家出身、朴实而又倔强的27岁年轻人,2004年毕业于江西蓝天学院,通过努力以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两年来依靠自己准律师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工会主席的责任感,跟沃尔玛这个全球最强悍的“资方”,顽强而又艰难相争了两年,最后终于不再坚守,选择了离去,尽管这离去有太多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