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6日
星期

在质疑声中坚守

本报记者 李剑平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9-26    [打印] [关闭]
    “乙肝病毒通过母婴传播、血液及医源性传播、性接触传播。因此,握手、共同进餐、共用办公用品等日常生活接触不造成乙型肝炎病毒传播”。9月16日,雷闯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举行的乙肝科普宣传日活动中,向前来咨询的同学们说。

    自己读大二、大三期间,浙大类似活动以雷闯的名义去申请举办都十分顺利,但自9月9日向全国524名中科院院士上书后,这次活动申请便遇阻。后来以另一个学生的名义向校方申请,才得以如期开展。

    9月10日下午,浙江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王东找雷闯谈话两个多小时。雷闯回忆说:“被告知不要这样干”。再者,不要去把此事弄大了。不能因为你一个人的事情,让浙大其他学生保送中科院时受到影响,让他们这些非乙肝学子怎么办?

    与此同时,浙江大学CC98论坛内质疑声不断,“你现在应该去的不是中科院,而是医院”,“出风头,炒作”,“你现在没有遭歧视”,等等。

    雷闯说:“我把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名字都告诉了大家,又有什么好处呢?虽然现在还没有被录取,但对事先预知的有些情况可以进行防范。如果真的等到那一刻,什么都迟了。”

    中科院植物研究所硕士研究生郭雷(化名)来信说:“我的一些亲人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也有与你同样遭歧视的感受。我虽身为中科院的学生,但一直为它这种歧视政策感到羞耻,公民都有受教育的权利。”

    北京益仁平公益机构对此表示关注。“肝胆相照论坛”版主介绍,由于一些历史的原因,人们对乙肝缺乏正确的了解,导致对乙肝的严重恐惧和偏见,乙肝歧视现象泛滥。有45.69%的人在就业过程中、10.55%的人在入学时因乙肝受到过歧视,将近五成的乙肝携带者曾多次受到歧视。

    据长期关注我国社会歧视现象的律师李方平介绍,乙肝病毒携带者受歧视的状况,近年来已经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平等权利的法律和政策相继出台。

    “拒绝录取乙肝病毒携带者学生的行为,不仅仅是违反科学,也是违反法律。这种歧视行为应该得到纠正。”李方平说,这种事情永远不发生是最理想的,但作为一个公民来说,有事先防范的权利。

    “北京过程工程研究所接收外校保研报名截止时间是10月9日,在此之前我一边抓紧复习功课,另一边坚持争取权利”。雷闯16日在浙大乙肝科普宣传活动现场说,这是一个“利人不利己”的举措。

    本报杭州9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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