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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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北京奥运会
残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8年9月28日)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9-30    [打印] [关闭]
    

    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和国际奥林匹克大家庭、国际残奥大家庭大力支持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热情参与下,经过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全体建设者、工作者、志愿者共同努力,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取得了圆满成功,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百年期盼,实现了我国人民向国际社会作出的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和两个奥运同样精彩的郑重承诺。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弘扬了奥林匹克精神,增进了我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向世界展示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展示了我国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对于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于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北京获得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权以来,北京奥运会组委会和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工作协调机构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科学统筹,北京市和上海、天津、青岛、沈阳、秦皇岛、香港等协办城市全力以赴、精心组织,全国各地区各部门顾全大局、密切配合,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公安民警勇挑重担、顽强奋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真情奉献,体育健儿和体育工作者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在体育竞赛、火炬传递、开闭幕式、赛事组织、场馆运行、工程建设、安全保卫、新闻宣传、媒体服务、外事活动、城市运行、食品安全、环境改善、志愿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艰巨繁重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总结和发扬成功经验,进一步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北京奥运会组委会等332个集体和丁伯成等566名同志予以表彰,分别授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和“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集中体现了为国争光的爱国精神、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勇攀高峰的创新精神、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这些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不仅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提供了重要思想保证,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全党全国全社会都要以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并大力发扬他们的崇高品质和优良作风。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不断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央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努力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在坚持改革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见到新成效,为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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