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田”开创我国对外开放奇迹
从经济特区到国家级开发区:对外开放梯次发展
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厦门建立经济特区的决定。1988年4月国务院批准海南办省建特区。
上世纪90年代,我国兴办浦东新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开放沿边、沿江和内陆地区。在此过程中,经济特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经济功能区作为我国吸收外资的重要平台,将经济特区的开放模式延伸到全国,充分发挥了产业集聚效应和区域辐射效应,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不断增大。
从经济特区到国家级开发区,我国对外开放从沿海到中西部全面展开的梯次发展进程得到了集中体现。成为实现“东部率先”、“中部崛起”、“西部开发”、“东北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支撑点,构建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
承载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经济特区和国家级开发区发挥窗口、示范作用
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济特区和国家级开发区在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城市建设、对外开放、调整产业结构、集约利用土地等方面积累了重要经验,发挥了窗口、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成为促进本地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二十多年来,经济特区和国家级开发区以瞩目的成绩,为我国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深圳经济特区从一个以加工贸易为主的边陲小镇发展成为经济总量在全国大中城市排名第四的现代化大都市;厦门经济特区发展成国际知名的工贸旅游滨海现代化城市;珠海、汕头、海南都为我国对外开放探索了许多成功的宝贵经验。
“十五”期间,国家级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34.51%,对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2%以上。2007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GDP达12696亿元,增长25.48%,比全国增幅高14.02个百分点;实现税收收入2037亿元,增长29.73%,占全国税收收入的4%以上。
经济特区和国家级开发区是对外开放的前沿。在发展过程中,注重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产业转移的要求,吸引了一大批面向国际市场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推动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经济特区和国家级开发区集聚了一批涉及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航空航天、环境保护、海洋技术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群,逐步形成了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2007年,国家级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8898亿元,占国家级开发区工业总产值的49.2%;机电产品出口1424亿美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151亿美元。财政累计投入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598亿元,区内企业拥有专利数33442件。截至2007年底,共引进高新技术项目超过4000个,设立研发机构1354个。
续写辉煌,继续拓展对外开放广度、深度
经济特区和国家级开发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形成投资环境优势、管理体制优势、产业聚集优势、各类人才优势等不可替代的优势,初步形成了参与国际分工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在体制改革、制度创新等诸多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
展望未来,它们将进一步发挥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作用,坚持“三为主,二致力,一促进”的发展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化沿海开放,加快内地开放,提升沿边开放,实现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和“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此外,我国还将继续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优化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落实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推动产业梯度转移,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抓住新一轮全球产业转移的机遇,吸引更多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的高端制造、研发环节和现代服务业投资,发展和承接服务外包业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改善综合投资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开发区,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