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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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易诉微软侵权案又有新进展

微软(中国)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0-08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10月7日电(记者滕兴才)“和微软打官司要做好‘微软的山路十八弯’的准备。”64岁的郑珑有些气愤,又有些无奈。

    今天上午9时,微软(中国)公司因不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其申请郑码输入法专利无效的裁决,而起诉专利复审委的案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双方围绕郑码专利是否有效这一焦点展开约100分钟的激辩,案件未当庭宣判。

    这是中易诉微软侵权案(本报2008年1月18日、4月24日曾报道)的案中案,也是该侵权案自今年5月29日最后一次开庭审理以来的最新进展。郑珑是郑码专利权所有人,也是中易公司高级工程师。

    2007年4月23日,中易诉微软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原告北京市中易中标电子信息技术公司起诉称,美国微软公司在未获授权的前提下从1998年开始在多款视窗操作系统软件产品(Windows98、Windows2000、Windowsxp)中预装郑码输入法和中易字库,且10年来从未支付任何费用,侵犯“郑码”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和汇编著作权;侵犯中易字库的美术作品权、软件著作权和汇编著作权。

    微软在2007年5月2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了主张“郑码”专利无效的请求,理由是郑码“不具有新颖性”、“不具有创造性”。专利复审委员会于今年4月根据我国专利法和郑码专利实际情况审查决定作出裁决,驳回美国微软公司关于“郑码专利无效”的申请,维持郑码专利有效。微软对此裁决不服,于今年7月又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告上法院。

    在今天进行的公开庭审中,微软代理律师从四个方面举证郑码专利有效性存在问题,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论点一一作出回应。原被告双方在字码的组成规则,及其在郑码专利应用和保护范围上进行了多轮论辩,但未形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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