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4日
星期

北京摄制首套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音像教程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0-14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何春中)今天,北京近300名德育教师、法制校长、学生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现场观摩了由数名中学生示演的“模拟法庭”。“模拟法庭”以法庭情景剧的形式,为摄制北京市第一套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音像系列教程提供了最直接、最生动的普法教育镜头。

    庄严的法庭里,身着制服的中学生向现场的学生表演了一场精彩的法庭“情景剧”。“公诉人”的慷慨言辞,“审判长”的严谨规范,“父母”的心痛诉说,“被告人”的深深忏悔,让在场学生的心灵受到了震撼。

    东城区法院副院长安凤德表示,未成年人案件由于一般不公开庭审,因此采取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普法教育,相对于在课堂上讲解法制课,更便于广大青少年参与,且易被他们接受。

    据介绍,2008年3月,东城区法院与东城区教委达成合作意向,由法院挑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真实案例,区教委选择3所辖区学校的学生组成3个模拟法庭,由法官亲自指导模拟法庭情景剧的编排,系统讲解抢劫、盗窃、伤害等三类未成年人的常见犯罪。全部模拟法庭活动拍摄制作成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音像系列教程,发放至全区中小学校。

    

郑重声明:“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关于奥运的报道(含文字、图片及音视频),除签署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奥运内容专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64098070、64098058联系。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