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杨帆的举报动机说事
杨帆是一个非常自负而且极有个性的经济学家。在学术界,他也是有名的“炮筒子”。喜欢出风头、常以“最牛”自居……他可以在学术研讨会上谩骂其他专家学者,甚至跟不愿意听他讲课的女学生扭打在一起。因此,他也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新闻人物。坦率地说,我一直不喜欢杨帆这个人。从他一贯的作派判断,我也怀疑他此次举报的“动机不纯”。不过,政法大学拿“动机”来说事儿,我却大大地不赞成。
“动机”,是人的心理活动。如果行为人自己不说,任何人都无法确认,也无从查起。假如杨帆是为了“打击别人,抬高自己”,他会承认吗?杨帆称,他收到了一封举报金仁淑的电子邮件,作为学术委员会主任,他有责任向上级“汇报”(他甚至不承认这是“举报”)。应该说,这种说法不无道理。
更重要的是,即使查清了“动机”,又有什么用处?难道杨帆的举报行为“动机不纯”甚至“掺杂着个人利益”,就可以姑息金仁淑,甚至惩罚杨帆吗?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几乎每个人的行为都难以避免地带有自利的倾向。有人举报市长违法犯罪,可能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也可能是为了取代他的位置,甚至可能是为了报复他。诸如此类的“动机”虽然不高尚,但并不违法,也谈不上不道德。只要行为本身没问题,“动机”再卑鄙也不应该受到追究。因此,在接到举报后,有关部门所要做的应该是调查核实举报的信息是否属实,然后依法依纪处理违法违规者。只要不存在捏造事实及诬陷等行为,就不应该调查举报人的“动机”,更不应该拿“动机”来说事儿。
政法大学称杨帆“对学校声誉产生损害”,不知所指者何。此次抄袭事件的确损害了政法大学的声誉,但损害学校声誉的是抄袭者,而不是举报者。至于“违反师德和公共道德”,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难道举报成了“不道德”之事吗?
举报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的重要渠道。不管“动机”如何,只要行为不违法,就应该受到鼓励和保护。目前的事实告诉人们,杨帆的举报行为完全是正当的。即使查明他举报的“动机不纯”,也不应该让他“停职反省”,更何况还没有查清他的“动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