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民节能行动从行政机关开始
本报上海10月15日电(记者周凯)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车、夏季公务活动一律只穿便装、严格杜绝行政机关“长明灯”、三层以下的行政办公楼停开电梯、办公用品尽可能循环使用。今天,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在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最新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要求,从11月1日起,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车,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同时要加快推进公务车改革,倡导其他单位和个人参照上述原则每周少开一天车,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通知》对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作出具体限制。按规定,除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外,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倡导居民参照上述标准设置空调温度。每年夏季,除重大外事活动及有特殊要求以外,公务活动一律着便装。
《通知》要求,行政机关办公、会议等场所今年内应全部采用节能光源,减少照明用电。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随手关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现象。
另外,严格控制办公楼景观照明系统的开启时间和频率。对景观照明采取分区域分级别控制,日常只开放外滩等夜景旅游重点区域;一般节假日开放市级、区级重点区域,且亮灯时间一般控制在3小时以内;重大庆祝活动期间可全部开放;高温、冰冻、雨雪等用电高峰时段关闭所有的景观照明,以确保居民生活和生产用电。
《通知》指出,鼓励和推广使用节能灯、节能门窗、节能墙体材料、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等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优先采购高效节能、绿色环保产品。各级行政机关要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办公用品应尽可能循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