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第二医院接连发生麻醉意外事故 4人死亡
据三明市第二医院发布的新闻稿,这4起意外死亡事故情况如下:
——患者冯光乐,26岁,男性,9月3日入院,诊断为急性阑尾炎。9月3日在连续硬膜外麻醉下进行阑尾切除术,手术过程中,出现呼吸、心跳骤停。抢救23天无效,患者于9月26日凌晨0时44分死亡。
——患者章春梅,44岁,女性,9月10日入院,诊断为子宫肌瘤。9月18日进行手术,手术过程顺利。术后在病房出现呼吸停止,随后心跳骤停。抢救8天无效,患者于9月26日18时32分死亡。
——患者邹郑涛,3岁,男童,诊断为左腹股沟斜疝。9月13日入院,9月24日进行手术,麻醉及手术过程中,患者突发呼吸、心跳骤停及肺水肿。抢救7小时无效,患者于手术当日下午死亡。
——患者姜陈锋,29岁,男性,7月4日入院,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术后,气管切开术后,全身散在软组织挫伤,右锁骨骨折。10月10日在全麻下进行颅骨修补术。麻醉诱导气管插管后数分钟,出现心脏骤停。抢救19个小时无效,患者于10月11日凌晨4时45分死亡。
知情人透露,在上述4起意外事故发生后,该院外科医生普遍对手术心有余悸,医院开放手术间也由平时的10间压缩为5间。但是,就在这种如履薄冰的情况下,10月13日,该院又发生两起患者在手术中或术后出现呼吸抑制现象,经抢救患者目前已暂时脱离危险。据悉,福建省卫生厅已责成三明市卫生局暂停三明市第二医院麻醉科的医疗活动,立即整改。整改后经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检查评估合格后方可恢复医疗活动。
短时间内,接连发生这么多起麻醉意外事件,显然很不正常。事故发生后,福建省专家和卫生部专家先后抵达三明市第二医院所在的永安市进行调查分析。
福建省卫生厅官方网站今天深夜发布新闻稿称,卫生部和省级专家组初步调查分析认为,三明市第二医院发生的4起麻醉事件,与医院围手术期患者管理不当有关,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医院管理者及部分医务人员对医疗安全重视不够,麻醉科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医疗安全意识比较淡漠,医疗技术水平不高;二是规章制度不落实,没有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科室质量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对医疗技术准入把关不严,对开展难度较大的医疗技术,没有明确的人员资质要求和规定;四是没有很好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和追溯机制,对连续发生患者在围手术期死亡的重大问题重视不够,没有进行认真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干预;五是三明市卫生局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没有很好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没有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因此,省卫生厅要求三明市卫生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三明市第二医院有关领导、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麻醉科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理,并责成三明市卫生局对三明市第二医院进行全面整顿,建议三明市政府对三明市卫生局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理。
据三明市第二医院网站介绍,该院创建于1937年,是一所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担负着永安市及周边200多万人口的医疗救治任务,是国家卫生部认定的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是医保定点医院。曾获得全国“百佳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等称号。
三明市第二医院党委副书记陈百禧今天下午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手术麻醉出现意外现象,过去在该院也发生过,但病人都能及时抢救过来,从来没有因此死亡的案例。“如果医院管理有问题,为何以前都平安无事,独独最近连连出事?”他对此也感到困惑。
那么,麻醉师的水平是不是不够格?陈百禧介绍说,这4起引发麻醉意外的手术是由3个不同的麻醉师分别实施的,他们中工龄长的有20多年,短的也有四五年,而且之前也没出过类似事故。
那么,是不是麻醉药品有问题?据该院副院长、麻醉专家魏秀吾介绍,4位死者所使用的麻醉药品并不相同。其中,死者冯光乐使用麻醉药品是利多卡因,死者章春梅使用的麻醉药品是布比卡因和氯普鲁卡因,而死者邹郑涛使用的麻醉药品只有布比卡因一种,最后一位死者姜陈锋所使用的麻醉药品又与前三者不同,是咪达唑沦、丙泊酚、卡肌宁和芬太尼。魏认为,如果4位患者所使用的麻醉药品中有相同一种麻醉剂,那么药品可怀疑性就很大,但4位患者所使用的麻醉剂又各不相同,所以很难判断是麻醉剂问题导致4位患者离奇死亡。
但是,据陈百禧透露,三明市第二医院麻醉意外事故被媒体披露后,他们接到了来自江苏省姜堰市的电话,称该市也出现过多起麻醉意外事故,只是不像三明市第二医院这么密集。另据有关人士透露,福建莆田市也有类似现象发生。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三明市第二医院接连出现麻醉意外事故,至今仍是一个谜。死者冯光乐的父亲、57岁的农民冯匡绪尽管拿到了医院给予的40万元赔偿和困难补助,但他仍然要求卫生部门给个明确的说法。“孩子死了不能复活,但不能让孩子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去。医院应该尽快查明原因,不能让悲剧再这么重演下去了!”他哭着说。
本报福建三明10月1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