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6日
星期

盘活宅基地资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0-16    [打印] [关闭]
    

    已有的宅基地大大地超过了农户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数量。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大量的村庄农户房门上挂了一把锁,全国保守一点说这种情况大概占20%左右,有一些地方的农民住房空置率很高,有可能达到50%至60%。为什么我们城里人就不能去租用农民的住房,或者长期租用?其实我们说的长期租用就是变相买,比如说你租用50年,就变成买了。如果把宅基地交易放活,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也有利于提高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因为放在那里是一种浪费。所以这件事,我们要转变观念,把宅基地看成一种财产,要放活。

    同时,对宅基地的流转、使用要有宏观的指导。所谓宏观指导,就是一定不要让农民宅基地成为投机对象。我们要坚决防止出现利用深化土地改革,大批人到农村去圈占地的情况,保护耕地这一条是基本国策。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党国英

    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的文章,比小产权房要大得多。这就是允许、组织集体建设用地的指标转让。

    我国是一个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国家,为了保护有限的耕地,法律要求城镇搞建设占农地的,一定要占多少、补多少,也就是要遵守土地管理的占补平衡原则。补农地的办法,一种是到人口密度不高的农村去造田造地,还有就是重新整理、建设现有农村,把大量未经有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腾出来,再复垦为农地。

    经济学家 周其仁

    

郑重声明:“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关于奥运的报道(含文字、图片及音视频),除签署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奥运内容专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64098070、64098058联系。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