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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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向全球招标治理阳宗海砷污染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0-16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张文凌)日前,记者从云南省玉溪市政府获悉,澄江县人民检察院已以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依法批准逮捕了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李大宏,公司生产部部长金大东。

    根据环保部门的调查,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是阳宗海水体砷污染的主要来源,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含砷量超标的原材料,且存在未按规定堆放、管理大量含砷的磷石膏渣,对自然水池、废水收集池未按环保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以及擅建洗矿池等违规行为,致使大量含砷水通过地表径流和地下渗透进入阳宗海,严重污染了阳宗海水质。检察院认为,在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犯罪中,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李大宏在领导和决策中有重大过失,应负主要责任;公司生产部部长金大东负有直接责任。

    同时,云南省科技厅发出公告,就“中国云南阳宗海湖泊水体减污除砷及水质恢复”科技项目面向国内外公开招标。

    阳宗海湖泊水体砷污染事件发生后,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为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有效治理污染及恢复水质,由云南省科技厅作为招标人,委托云南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就这一项目向全球公开招标。

    此次公开招标的目标是:使通过地下水进入湖泊水体的砷污染浓度均值小于0.1毫克/升,3年内将阳宗海湖泊水体砷浓度均值降到0.05毫克/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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