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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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媒体竞争中,采访限制被放宽

高永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0-21    [打印] [关闭]
    10月17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新条例的实施意味着,只要得到被采访者同意,外国记者无需再经政府部门审批就可以采访了。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表示,体现了中国坚定不移地坚持对外开放方针。这句话说的很对,但不够全面,应该加上非常重要的一条:体现了国家自信心的空前提高。自信心的来源除了经济高速发展而来的政治自信心外,也跟中国媒体的发展有关。(新华社10月18日)

    看看外媒怎么说中国,曾经很时髦,《参考消息》的新闻出口转内销有点像短缺经济时代的“友谊商店”。“商品未必有多好,关键是可以缓解(信息)短缺问题,受众饥不择食也在情理之中。在中国无法掌握新闻报道的国际话语权的情况下,要想改变自己在新闻报道中的被动局面,最具操作性的办法无疑是从源头上控制新闻的报道范围、地域、领域,1990年制订并实施的外国记者管理条例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台的。

    也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的新闻事业进入了一个爆炸性发展的阶段。毫不夸张地说,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新闻采访的一个个禁区逐步突破的过程,而公众的信息短缺问题也同时得到了有效解决。

    事实上,无论是对民生的关注、对政治清明的追问,还是对国家发展轨迹的探寻,国内媒体当仁不让地成为中国人政治社会生活的“第一参考”。外媒因为政策原因而获得的猛料越来越少,比快,比辛苦,比采访资源的丰富,比思考观察深度,而不是比谁受的管制少,将越来越成为中外媒体新闻较量中的焦点。

    当然,“放宽”意味着更大的自由及更丰富的新闻报道可能性。我乐于看到在中外媒体的相互交锋中,中国公众享受到更多更好的新闻产品。“大国时代”的大国不仅有大国民,还要有大媒体,真正的大媒体走出国门也能顶天立地。今天向世界发出强烈“中国声音”的中国媒体,有没有信心明天发出中国制造的“世界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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