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创造20%GDP
本报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李松涛)“多数跨省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住的时间在一年以上,成为流入地的常住人口,仅有三分之一在流入地居住不满一年。”在今天召开的改革开放与人口发展论坛上,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表示,如今,流动人口已经开始呈现不流动的现象。
近年来,流动人口举家迁居城市或在城市长期定居的比重越来越大,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已经成为流入地的“新居民”。特别是流动人口的第二代,不认为自己是流动人口,有的甚至没有回过户籍地。对比1990年和2000年两次人口普查结果后发现,在有流动人口的家庭中,户主与配偶均为流动人口的比例从1990年的7.44%上升到2000年的46.06%。
“目前,流动人口作为城市的劳动人口创造了中国GDP的20%左右。”于学军说。
于学军说,2006年,在城镇居住的57706万人中,有城镇户口的只有42071万人,占32.53%。二者相差15635万人,11.37个百分点。
而在城镇居住但没有城镇户口的绝大多数是流动人口,正是中国的流动人口支撑着城镇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