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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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成为中国发展的最大受益者

——《中国青年权益状况报告》摘要之一
本报记者 孙晔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0-27    [打印] [关闭]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近日在京发布《中国青年权益状况报告》。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青年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技能和就业起点稳步提高,就业与创业环境进一步改善,青年劳动权利得到基本保障,社会参保意识明显增强。

    自2007年6月起,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实施“中国青年权益状况研究”课题研究,该课题历时1年多,对13个省市、108个县(市、区)的青年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青年、非公经济组织青年、务农青年、进城务工青年、城市街道社区青年、在校大学生、高中生和职高(中专、技校)生进行抽样调查,共发放问卷4680份,回收有效问卷4525份。

    青年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起点稳步提高

    中国是世界上劳动适龄青年最多的国家。2006年年底,全国16岁~34岁劳动适龄青年达36246.45万,占总人口的27.57%。其中,该年龄段在校学生6701.02万,占青年人口的18.5%;就业青年26101.8万,占青年人口的72.01%;青年劳动参与率达到88.34%,与35岁~54岁年龄组88.36%的劳动参与率基本持平。

    在全部就业人员中,大学专科文化程度的就业者有48.9%是20岁~34岁的青年,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的就业者中50.4%是20岁~34岁的青年,拥有研究生学历的就业者中44%是20岁~34岁的青年。政府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务员招考、国家的司法资格考试、各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聘任等,新增就业岗位中社会声望较高的职位,录用的基本上都是大、中专毕业的青年。

    与此同时,青年职业技能也在稳步提高,职业资格得到社会认可。自1994年我国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来,青年尤其是大、中专学生“考证热”经久不衰。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已有6995.6万人次获得各种职业资格证书,其中绝大多数是35岁以下青年。

    报告指出,“当代青年就业的起点稳步提高,青年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和教育进步的最大受益者。”

    创业带动就业初见成效 重点帮扶弱势青年群体

    近年来,中国政府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就业政策,劳动部门、金融机构、企业提供的资金扶持越来越多,团中央发起的“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创立的中国青年创业基金,均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2005年,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已建立6800多个培训站点,为270多万名下岗失业青年提供了培训机会,培训后上岗率达到70%以上。近5年来,共青团联合金融机构为青年发放创业小额贷款4.7亿元,青年创业老板数量明显增加。2006年,全国16岁~34岁在业青年拥有“雇主”身份的占全部雇主的32.2%,其中,16岁~34岁的城镇就业青年拥有“雇主”身份的已经达到雇主人数的46.3%,比35岁~54岁年龄组的49.8%只低3.5%。如果把35岁的雇主纳入统计范围,城镇青年雇主的比例将超过城镇全部雇主。

    在扶持青年创业的同时,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也高度关注青年失业问题,对城镇失业青年、农村青年等弱势青年群体给予了重点帮扶。

    针对高校毕业生面临结构性就业难题,国家出台了大学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度,为失业大学毕业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培训,社区将其纳入就业帮扶重点对象。下岗青年再就业已成为政府劳动部门的重点工作。2002年,共青团发起“工岗快递”行动,动员14个经济发达省份的团组织在107个城市为中西部青年建立651个就业服务中心,提供120多万个就业岗位,帮助大批下岗失业青年实现了跨地区、跨行业流动就业。农村青年转移就业的教育培训也得到国家农业部、地方政府的专向基金扶持,受益面不断扩大。

    青年劳动权利得到基本保障社会参保意识明显增强

    近年来,有关公民劳动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将全体就业者置于新型劳动关系框架之下,对青年劳动权利实现提供了更具体的法律保障。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07年的调查显示,在受访的3012名在业青年中,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达到68.1%。

    调查同时显示,88.4%的青年能够按时领到工资,47.3%的青年能正常休周末,62.4%的青年“五一”可以休假,63.2%的青年“十一”可以休假,76.1%的青年春节可以休假;76.2%的青年月收入在800元以上(其中千元以上达到56.1%)。收入水平从整体上看,东部沿海省份优于中、西部,城镇青年优于进城务工青年和青年农民,国有企业优于其他企业。

    报告还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10年来,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取得较大进展,青年参保意识明显增强。广大青年的参保观念正在由以前过分依赖国家、依赖单位,转变为自己相应承担。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07年的调查显示,受访青年中赞同“参加社会保险”的达75%。在受访在业青年中,66.4%的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3.1%的人参加失业保险;78.1%的人参加医疗保险;54.1%的人参加工伤保险;另有56.4%的人建立住房公积金。

    研究还表明,特殊青年群体的社会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受益面不断扩大。青年占主体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正在构建。

    对此,报告课题组有关负责人刘俊彦表示,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青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权益得到了更充分的实现和保障,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青年农民、青年农民工及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社会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青年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针对弱势青年群体的法律服务尚有不足等。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党政社群的相互协调和全社会共同参与逐步解决。

    本报北京10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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