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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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二国营”到经济新骨干

——中国城镇集体经济在探索中实现飞跃
新华社记者 刘菊花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0-27    [打印] [关闭]
     从粗放经营到科技创新,从分散落后到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30年来,我国城镇集体经济经过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股份合作制、明晰产权等一系列改革,体制、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组织形式、发展方式实现了重大转变。同时,其总量不断增加,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产权:从“橱窗蛋糕”到职工全员持股

    1956年的小小鞋带合作社,2008年全国有名的汽车线束配套厂,这看似不相干的两个经济实体,是长春灯泡电线有限公司的“前世”和“今生”。

    曾经,“一大二公”使本是“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城镇集体企业变成了“二国营”,其资产名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为“橱窗蛋糕”,谁也没有。职工与资产分离,缺乏积极性。

    如今,全国70%以上的集体企业经过改革,成为资产职工个人所有、企业集体占有的产权明晰的市场主体。从企业资本结构看,有职工个人股、集体股、社会法人股;从资产形态看,有以现金、实物表现的有形资产,也有以技术、信息、管理等生产要素折股的无形资产;从分配制度看,实行了按劳分配为主、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多种分配形式。

    作为国家级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长春灯泡电线有限公司现在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为国内外很多高档汽车做配套,而其总经理仅占公司1.2%的股份。“全员持股,民主管理,走共同富裕之路,这是我们职工心齐气旺,企业后劲很足的根本原因。”这位总经理说。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主任陈士能表示,改革前,“二国营”式的集体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缺乏应有的自主权。通过改革,实现了政企分开,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由上级计划安排变为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用人上由上级委派和分配变为企业自主选择,在企业发展上由依靠上级投资变为企业通过市场筹集资金。“所有这一切,使新型的集体企业充满了活力和发展潜力。”陈士能感慨地说。

    企业:从单一生产型到组织形式多种多样

    改革开放前,统负盈亏的集体企业大多是形式单一的生产型企业。在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不断探索中,目前我国城镇集体经济除了集体资本共有的企业,包括联合经济组织全额投资兴办的集体企业,还发展出多种多样的企业组织形式。

    武汉市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的集体股占38%,职工股占40%,经营者股占22%。他们与大专院校合作开发的新型聚四氟产品,已用于“神五”“神六”“嫦娥一号”,为航天航空工业配套做出重要贡献。

    “在这类职工持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职工与企业形成了命运共同体,有利于发挥企业内在潜力,促进企业较快发展。”陈士能说。

    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则属于以集体资产、职工资产参、控股与国有、私人资产共同组建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这类企业,有利于发挥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可以充分利用企业和社会力量发展生产、服务社会。”陈士能说。经过17年的创业发展,新疆特变电工从一个街道集体企业发展成为中国变压器行业首家上市公司,成为“中国变压器行业第一股”。其产销量、净利润、人均利润率、人均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均居全国同行业首位。

    由集体资本参、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利用自身有利条件,可以吸纳国外的资金和先进技术与管理,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天津市美术颜料厂是1956年成立的集体企业,先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后又与英国企业合资成立了柯雅美术颜料有限公司,现年销售额已达两亿元以上。

    而劳动群众新办的合作社企业,把困难群体组织起来,发展生产,创造了工作岗位,适应了不同层次生产力水平和市场的需要。如上海市退休干部王翠玉创办的女子实验函授进修学院,对1.5万名上海城乡下岗女工、失地农民、外来媳妇进行手工编织技能培训,组织新办了17个姐妹手工编织合作社,使上千名妇女有了工作和收入。

    规模:从分散落后到经济骨干

    改革开放前,城镇集体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分散落后。改革开放以来,城镇集体经济大力调整结构,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了市场竞争力,涌现出一批大型骨干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品牌,并发展了一批新型行业。如家用电器、塑料制品、室内装饰等行业,在改革中发展壮大,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还有众多的中小集体企业在“专、特、新、精”上下功夫,发展特色经济,成为地方经济的骨干力量。如广西博白县编制工艺品、陆川县铁锅、荔浦县衣架、宾阳县小五金等四个特色地区经济,到2007年年底,有企业1576个,从业人员25.52万人,实现销售额34.33亿元。

    据国家公布的经济普查结果,截至2004年底,全国第二、三产业325万个企业中,集体企业34.3万个,集体联营企业0.6万个,股份合作制企业10.7万个,三类企业合计45.7万个,占14%。资料显示,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3.6万亿元,其中集体约3万亿元。另据海关统计,2005年皮革、家具、家电、五金、文教、工艺美术等11个以集体企业为主的轻工行业,出口创汇1469.5亿美元,占当年全国出口总额的19.3%。

    “事实表明,集体经济是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基础。改革发展中的城镇集体经济,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陈士能说。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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