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曝光十大商业贿赂案件
广州市花都区第二、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原项目经理黄志毅,1999至2006年,为了在承接工程项目过程中获得“重点关照”和更多利益,先后向时任广州花都区副区长的罗安成、花都区水利局长的钟天荣、花都区水利局副局长的陈国炽、花都区农业局长的黄伟仙等人(均另案处理)行贿共计人民币117.3万元、港币l万元。
2002年5月至2007年5月,梁再造在担任广东烟草湛江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柯某未获得卷烟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默许柯某从烟草公司大量购买卷烟进行无证经营,帮助柯某获取非法利益,并先后4次向柯某索贿共计人民币40万元。
近日,广东省纪委曝光了十大典型商业贿赂案件,除上述三大案件外,其它七大案件分别是:深圳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原主任樊庆恩(正处级)受贿案,深圳地铁公司运营分公司原总经理蒋维彬受贿案,中山市东凤医院原院长陈均南受贿案,中山市港口镇登盈精密注塑有限公司原模具部副总经理陈姚华公司人员受贿案,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屈永松受贿案,梅州市大埔县公路公司工程队原负责人杨从辉行贿案和广州市花都区富能燃料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富能达燃料贸易有限公司单位行贿案。
对此,广东省纪委常委、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曹晓东表示:“对情节恶劣的行贿者要让其名誉扫地,在市场中无立足之地。”
当前,广东省已将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等信息将载入有关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中,降低其信用评价等级,并予以公布和接受公众查询。同时,重视利用财产刑来惩罚商业贿赂犯罪分子,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经济处罚,采取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列入“黑名单”等手段,限制其经营能力或市场准入,增加其违法成本,使其不仅无利可图,而且得不偿失。
曹晓东介绍,广东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已经两年多,截至今年8月,全省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946件,涉案金额14.43亿元,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112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国家公务员要案23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5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24人,厅级干部11人;已判刑104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62人。
曹晓东告诉记者,2007年以来,广东在保持查处受贿行为力度的同时,加大了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查处省内经济组织在国(境)外从事商业贿赂行为和国(境)外经济组织在广东的商业贿赂行为,通报的近期十大典型商业贿赂案件,就有部分属于上述案件。
下一步,广东省纪委将特别抓住办案比较薄弱的领域和行业,再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商业贿赂大要案,在严肃查处受贿行为的同时,更加重视对行贿行为的查处。
在中小企业存活率不足5%的中国,企业若能在大浪淘沙中存活下来,诚信是根本所在。
广东青商会会长、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冼燃表示,企业在起步阶段,需要别人帮忙,比如商界的、政界的,因此,不少人认为,商业贿赂属于灰色地带,查处如此严厉,有些人或许不理解。但一旦法制上有了相关规定,企业有了规范的职业操守,政府和企业家之间也就不会存在此类事情。
“相同条件的企业,不同的起跑线,心理肯定是有很大落差的。”广州海逸皮具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立民告诉记者,如果政府执政能够更加透明化,设置相关的规章制度,这样会减少很多漏洞,也就能规避商业行为中的种种风险。从打工者到老板,王立民深感当中太多的不容易,他希望所有企业通过自律来形成一个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