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快评
"全县杀狗"不妥
叶祝颐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云南省弥勒县出现一例人感染狂犬病死亡病例后,该县政府下令将全县内的犬只和猫全部扑杀,有藏匿者将遭罚款。
一个地区连续发生多起群众感染狂犬病毒的事,政府采取果断措施,保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本无可厚非。但这是否意味着要把狗赶尽杀绝呢?弥勒县“全县杀狗”的大动作,不仅当地有人提出质疑,网友们也是强烈反对。
当然,政府把全县的狗都杀光了,狂犬病源会大大减少,在一段时间内,或许可以控制狂犬病扩散,也能减轻政府的工作负担,但政府并不能一劳永逸。如果不加强管理,今天把狗赶尽杀绝了,谁能保证明天没有其他地方的狗蹿出来咬人呢?出现一例狂犬病死亡病例,就把所有的狗杀掉,有懒政之嫌。
从长远来看,要实现人狗和谐相处,重在“管”,而不在“杀”。完善犬只管理制度,把管理关口前移很重要。比如,从狗类交易抓起,从源头上制止狗患蔓延。等到养狗泛滥成了既成事实后,再谈管理,势必增加管理难度。而且要解决执法不严、取证难、管理难的问题。应该督促养狗人办证,定时注射疫苗,安排体检。养狗人给狗办证以后,要像司机驾驶车辆带驾照一样,凭养狗证明出门遛狗。
如果犬只管理有章可循,则既能保护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利,又能维护犬只的生存权利和起码的动物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