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8日
星期

烟草警示标志出炉大费周折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0-28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董伟)今天,“迈向无烟中国”项目联手“我们在一起”公益创意活动品牌及大众媒体,动员国内数百万视觉工作者,共同开展“创意警示烟标活动”。“迈向无烟中国”项目负责人杨功焕说,“我们的目的是让大家来说警示性烟标应该怎样。”

    此事的背景是,国家烟草专卖局于日前下发的《境内卷烟包装标志和规定》受到了控烟专家的广泛质疑,被指未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在烟草外包装上明确传达“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信息。

    会上,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吴宜群教授专门就我国境内卷烟包装标志的规定与《公约》11条要求进行了比较。她指出,不管是从信息内容上还是从尺寸大小及图片使用上,我国的规定都没有达到履约的要求,特别是没有达到为百姓健康负责的要求。“因为这个规定根本是站在烟草公司的立场上的。”

    杨功焕则表示,为烟草警示性标志这样大费周章,在国际上是没有的。由于其他国家没有烟草专卖制度,所以不存在“左手打右手”的事情,他们的标志一般都是卫生健康部门来设计。只有中国是个例外,它是委托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他们制定政策肯定摆脱不了部门的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迈向无烟中国”项目才不得不广泛联手控烟力量开展“创意警示烟标活动”,意在通过群众参与烟草包装警示性标志创作和评选活动,在提供大量可实用警示性烟标作品的同时,以期敦促相关部门对烟标使用和对履行国际《公约》给予足够的重视。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