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社会监督新闻界
中国期刊协会原会长张伯海也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封口’记者,亵渎了媒体这一社会公器。”“我很痛心出现这种情况。”
梁衡、张伯海是前来太原出席首届山西报刊发展高层论坛的。
本报关于“封口费”事件的报道在新闻界引起强烈反响,并引起有关人士的思考。
记者利用舆论优势干坏事是新闻界的灾难
“新闻界的社会形象被破坏成这样太让人痛心了。”山西朔州日报总编辑齐凤翔说。“应该公布这些人的名单,露一露他们的丑。”
见到中国青年报记者,齐凤翔说:“你们的报道发表得好,太‘解渴’了。假记者背后有真记者。听说有时候假记者‘养’着真记者。中国青年报对这个事件进行曝光,这说明真正的新闻工作者还是纯的。”
他还说:“这个现象是新闻界脸上的一个大脓包,把脓放出来,就好了。不做手术永远不行。一向敢言的中国青年报,这次给了新闻界一把手术刀。”
“新闻界终于把这把刀悬到自己头上了。”齐凤翔回忆,自己1980年参加新闻工作时,“出去以后人们高看我们,对我们很尊重。现在一说‘记者’,人们会投来鄙夷的目光”。他呼吁:新闻界不应该受到污染,新闻界监督社会,更应当让社会监督新闻界。新闻界也应将矛头对准自己的队伍,清除污泥浊水。此类事件应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早日让新闻界回到纯洁的环境中。
据新华社日前报道,在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7·14”特别重大炸药燃烧瞒报事故中,也有部分记者被收买。
本报的这篇报道,让梁衡想起了6年前的山西繁峙金矿爆炸后多名记者被收买的丑闻。他说:“上次繁峙金矿事件发生后,也是我们新闻界自己揭露出来的,我记得当时也是中国青年报记者揭露的。可见,新闻界也需要监督本行业里的丑恶现象。”
他说:“记者这个行业和其他行业不太一样,背后是舆论。大家都相信他,有点害怕他。如果把舆论优势转化为干坏事的优势的话,这可不得了。所以,管理上还要继续加强,不然的话社会影响太坏了,简直是新闻界的一场大灾难。
“这个事情出了,应该说还是极个别的现象。我们新闻界的表现还是很好的。比如抗震救灾中,表现非常出色,应该说绝大部分都是好的。但是这种个别现象影响太坏了,你要不管它,它以后还会发生,而且它对新闻队伍整体的道德有腐蚀作用。”
一些基层新闻单位让人忧心
“中国新闻队伍发展比较快,这个过程当中泥沙俱下。如果是个人的行为,进行谴责和处理,我担心的是涉及的面更宽。如果面更宽,涉及一个单位,就是行业值得关注的现象。”张伯海说。
他特别强调,从宏观上看,中国新闻事业发展和新闻队伍的成长,正面绝对是主流。问题多数出现在基层。相当一段时间以来,基层一些单位让人忧心。
“我过去听过类似的信息,我觉得特别是基层,特别是给报社增效益的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不管为个人也好,还是为小集体也好,职业道德让我非常忧心。可能我们中央新闻单位,像你们中青报和人民日报不会这样做。但是它在基层渗透,出现各种各样的为非作歹、坑蒙诈骗、浑水摸鱼的行为,败坏新闻事业和新闻队伍的形象,值得重视。”
一家企业曾经向张伯海诉苦,问他是否认识某家报社的人。起因是,报社广告部的一名业务员找到该企业说,接到读者举报,该企业的某个产品不好,要想“消灾”,就得在报上做广告。
这位期刊研究专家花过不少冤枉钱。“我个人最厌烦的就是医疗广告,我毛病比较多,不负责任的医疗广告非常多,看了广告无所适从,就上当了。”久而久之,“它不害人就可以了,这是我作为一个广告受众的心态”。
张伯海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举了一个例子。美国《时代》周刊的一期封面上出现了苹果牌电脑新的机型图片。这个机型当时正要上市。此事让新闻界对《时代》周刊非常不满,批评它有广告嫌疑。尽管《时代》周刊竭力证明清白,但是新闻界还是不饶过它。他们的行业自律,严格到这种程度。
“当然,任何时候、任何国家都不可避免的是,新闻队伍中会有一些败类。但是中国的一些地方这种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基层。”
对于一些报纸通过出版各类周刊、行业版、地方版,借此敲诈勒索或做一些不真实的宣传,从而增加经济效益,张伯海认为,此类交易绝对不可取。
“领导不廉洁,这个事情就很难办。”英语周报广告部主任景玉兰说:“也听说有给报社领导‘封口费’的,领导把事情压住。”
“如果没有腐败问题就不会滋生那么多假记者。”齐凤翔总结道。
不妨借鉴体育界的“终身禁赛”
“怎么杜绝这种现象?我觉得首先是记者的教育问题,行业的行风问题。我曾经说过,记者道德的标准首先是责任。记者首先要对社会负责,要对事实负责。如果没有责任心的话就不要当记者。先有责任心,然后再说别的,比如你的学识、勤奋。”梁衡说。
张伯海认为,特别要把住新闻队伍的入口,不能三六九等什么人都可以加入这行,需要强化一些考核。另外在业界提倡公德教育,也很有裨益。
梁衡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这件事情上,恐怕要从两个方面反思,一个是记者队伍要反思自己的职业道德,重新拾起责任感,这是底线——不能做‘有偿不闻’的事情。再一个要反思管理,要拿出有效的办法。”
他特别指出,从管理方面来讲,对这一问题应该出台一个严格、明确的纪律规定。正是因为缺乏纪律处理上的明确规定,对新闻界多次出现的不道德行为,处理得都不太理想。
繁峙事件后,梁衡也没看到明确、彻底的处理。“很多人名义上说是辞退了或开除了,但是这些记者很多原来不是正规的记者,从这儿离开就到别的地方去了。我在新闻出版总署时也遇到这个问题。”
“既然把底线都犯了,是不是可以终身禁止他当记者,就像我们体育方面禁赛几年甚至终身禁赛。应该起码有这样一条规定。”
在担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期间,梁衡曾经主持过新闻法的起草工作,前后修改17稿,最后新闻法仍未产生,“当时觉得是条件不太成熟,社会上曾经争论是搞一个保护新闻法还是搞一个管理新闻法”。他认为,今天新闻界的阴暗面,并不能归罪于中国没有新闻法,因为很多国家都没有新闻法。但是,我们应该考虑从法律上研究这种现象,把它管住。例如,英国没有新闻法,但是有三十几条法律管新闻,比如诈骗,比如侵犯名誉权,都可以管住。
此外,梁衡还提出,由于管理上的混乱,出现了假记者鱼目混珠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对假记者和不在编制的聘用记者,都缺乏有效的管理。他建议将来可以考虑把记者证和身份证有效地联系起来。
齐凤翔曾经听说,有假记者打着《朔州日报》的旗号去敲诈。该报曾特地通过报纸和电台做过承诺,“《朔州日报》有自己的新闻纪律,不允许借矿难敲诈”。
在这家报社,在编记者较少,聘用人员较多。“发现以后就开除了,有这个他就不敢。”据齐凤翔介绍,如果一名朔州日报社的聘用人员遭到举报,会立刻被开除,然后报社再做调查,如果情况并不属实,可以恢复工作。如果被举报的是在编职工,先是停职,经调查属实就直接开除。
梁衡对中国青年报记者强调:“总而言之,要有一点办法。”
本报太原10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