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靠惩戒学生来规避弑师
慕毅飞
先后发生在山西和浙江的两起弑师案,让人有着无数的悲凉。受害的老师无辜,年轻的生命葬送在学生手里,固然不幸。加害的学生无良,一生的前途,毁坏在弑师之罪中,同样不幸。这是悲剧,不仅因为受害的老师,也因为加害的学生。而此后有教育部的官员由此而反思,认为政府、社会和教育工作者应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护教师安全。另外,教师正当使用的惩戒并不是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迁就学生一切行为。(《北京晨报》10月28日)
山西朔州的弑师案,真正的杀手很可能是“倒数第一”。加害的学生留下了一个“死亡笔记”,坦言他是因为初中时“倒数第一”,被视为“差生”、“坏学生”,因而觉得生活在“黑暗的世界”,才发誓“做鬼”也要杀掉两个初中的老师。虽然现在杀的是一个毫无怨仇的高中老师,杀机却极有可能来自初中。这是因为未施惩戒,祸起迁就吗?浙江缙云的弑师案,是学生害怕老师在家访时告状,才加害于老师的。这不正是因为老师实施惩戒,不加迁就吗?
我不知道通过考试成绩排名让学习不好的学生成为“倒数第一”,或通过家访告状让表现不好的学生遭受家长的训斥乃至痛揍,算不算“正当使用的惩戒”?算不算不迁就学生?单从事件的关联与逻辑的联系看,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推理。
沉重的学业负担,激烈的升学竞争,早已让学生不堪重负。尤其是学习成绩不佳的学生,在老师、家长与同学的三重鄙视下,极有可能仇视一切。弑师惨案恰恰是现行教育沉疴不治的病危通知书,不能再被庸医施以“正当惩戒”的猛药了。
至于“切实保护教师安全”,在我看来,也是不切实际的迂阔之论。究竟是给每个老师发件防弹衣,还是给每人配个保镖?如果教室里的学生都会对老师以利刃相向,陪同家访的学生都会对老师施以封喉暴行,教师的安全,恐怕是保不胜保,护不胜护的。
究竟是什么诱因使老师成了学生必欲灭之而后快的对象,教育缺失的难道仅仅是惩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