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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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报“封口费”事件调查进展

绝大多数“记者”是假的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0-30    [打印] [关闭]
    

    本报太原10月29日电(记者刘建林)今天中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霍宝干河煤矿记者领取“封口费”事件初步掌握的情况。据初步调查显示,以采访名义登记的人员中,多数是假冒新闻单位的人员。由于事故发生后,矿领导犯有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等错误,现公司董事长和党总支书记已被免职。

    会议由山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波主持,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李锐锋对调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据介绍,霍宝干河煤矿瞒报一人死亡事故,向记者发“封口费”的消息经部分媒体披露后,新闻出版总署、山西省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于10月25日和27日先后两次派出调查人员进行调查。

    据矿方反映,事故发生后,以记者名义前往霍宝干河煤矿的人员成分复杂,确切人数矿方没有统计。据矿方提供的进门登记表显示,9月24日、25日两天,共有来自23家“媒体”的28人登记。经初步核查,其中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的有两人。

    据9月25日一位到现场的新闻记者反映,他看见声称来采访的二三十人中,都未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经初步调查,以采访名义登记的人员中,只有少数是记者或新闻单位工作人员,多数是假冒新闻单位的人员。

    据介绍,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共有6家媒体或与媒体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与该矿发生财务往来,该矿共支付12.57万元。已确认其中一笔系1人假借媒体之名涉嫌进行诈骗,已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另5笔财务往来款项是否合法合规,正在加紧调查。

    另外,矿方人员反映,个别来矿采访人员由于路况不熟,在途中耽搁时间太久,车内汽油不够,要求帮助解决加油问题,霍宝干河煤矿没有加油站,该矿工作人员就向他们每人支付了300元~500元不等的加油费,共计1900元。此事有关部门正在做深入调查。

    李锐锋表示,山西省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将以这次事件的调查处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维护新闻出版秩序,同时也将坚决打击损害新闻媒体形象的害群之马,严肃处理这次事件中的违规违法人员和所在单位责任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省外媒体违规违纪人员,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假冒新闻单位记者进行敲诈勒索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现在,调查处理工作已全面展开。

    据介绍,山西省新闻出版局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0351-4956066,495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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