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本不应相视如寇仇
原本应怡怡如也的师生关系,何以会形成如此尖锐的矛盾冲突?这可是一个有着数千年尊师重教传统的君子之邦啊,师生相随,所谓“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那是一份精神交流的愉悦。师与生的关系,除了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礼崩乐坏”,似乎很少像现在这样紧张,紧张到了学生竟然明火执仗地“弑师”,紧张到了竟然需要教育部表态正当惩戒学生不属体罚。此种乱象或许正反映了几十年以来我们在教育思想上的混乱情形。
首先,个体意识的强化对以往的教育形态形成挑战。时代变迁的表征之一就是个体意识的越来越突显。表现在学校里边,自然就是学生越来越不好管、不服管。教师依然采用以前的法子,便会遭到学生的强烈反弹,不是管出来一堆麻烦,就是放任自流不敢再管。面对此种情形,教育思想显然没有充分准备,进退失据,动辄得咎,没有研究如何在尊重学生个体的情况下,完成教书育人的使命。
现在的很多“教改”都是针对学习内容的,其实应该叫“课改”,其中被忽略的那部分才是教育的根本内容——“人的教育”。教材重要不重要?校舍重要不重要?达标重要不重要?都很重要,但所有这些“重要”最终都是要落实在具体的人身上。这些年来,教育主管部门热衷于各种物化的评比,自满于硬件设施的达标,恰恰忽视了对人的关怀,不能不说是很可惜的事情。即便有一些思想品德课程,往往又涂抹上太多的意识形态色彩,以一种高蹈的道德取代了基本的“人的教育”。
其次,教师对学生的正当惩戒缺乏社会的支持。其实,此番教育部的表态不过是重复了一个惯常的道理而已,并非什么石破天惊的决定。其受到关注,不过是因为这个问题平时很少得到关注而已。教师对学生固然是爱的奉献,但有时候,为了这爱能够尽可能地播撒,不免需要辅以一些小小的惩戒,惩戒的出发点和目的都是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有惩戒,并不意味着没有平等;有惩戒,也不意味着不尊重学生。这些都是老生常谈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在我们这里总是淮橘成枳,总是以极端的方式表达出来。
作家魏巍在《我的老师》中这样描写自己的老师:“她从来不打骂我们。仅仅有一次,她的教鞭好像要落下来,我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石板边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我用儿童的狡猾的眼光察觉,她爱我们,并没有存心要打的意思。”他的蔡老师,也由此成为我们几代人的蔡老师。
还有王蒙的《华老师,你在哪里》,也写到了华霞菱老师对学生的正常惩戒:“华老师对学生非常严格,尤其对一些‘坏学生’特别严厉,我们都认为这个老师很厉害,怕她。但她教课、改作业实在是认真极了,所以,包括被处罚得哭了个死去活来的同学,也一致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老师。谁说小孩子不会判断呢?”
是啊,连小孩子都会判断的事情,在我们这个号称宽容的社会却往往缺乏支持。山西、浙江乃至北京的几起“弑师案”,甚至包括媒体曾报道过的一些恶劣教师殴打学生事件,尽管都属于极端事件,未必能够全面反映当下的师生状况,但极端事件背后,应该有很深刻的社会原因,有值得相关各方反思的东西。自由、平等、尊重也是需要通过学习才能够领会的。学生时期的放纵到了社会上,可能就是放大了的暴戾;而社会上的暴戾再反馈到学校里边,师生相对如寇仇便是很难排解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