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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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宋祖德,监管部门踢了个越位球

晓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0-31    [打印] [关闭]
    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司长在“2008影视产业发展论坛暨电视节目推介会”上,第一次代表官方向广受批驳的“大嘴”宋祖德开炮。他表示:“我们正在跟广东省局和广东的制作业协会协调,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我们必须要予以清除出去。”(人民网10月29日)

    宋祖德看来有麻烦了。但我却感觉司长是踢了个越位球。

    我对宋祖德此人素无好感。尤其最近他借着谢晋之死进行的那些炒作,实在是令人不快。且不论他之所言已有人批驳,只说人死为大,有些话在这个时候是怎么也不该说的,这是做人所需要的最基本同情心。不得不说,宋祖德这张“大嘴”,是这个娱乐至死的商业化时代所诞生的一个怪胎。

    媒体在面对宋祖德这样的人物时,报道要有所选择当然是对的。其实,如果媒体都“封杀”宋祖德,他也就不会有这么高的热情,天天“大嘴”了。问题是很多的媒体都好宋“大嘴”这一口,令其名利双求,才让他越折腾越来劲。

    不过,这样的“封杀”,只能由媒体从业人员的自律来完成。如果相关的呼吁,是由白岩松、柴静这类的媒体人士所发出,那就完全没有问题。但是,“清除令”由代表官方的司长发出,性质就不同了。这已涉及公权力侵害公民的言论自由问题。宋祖德虽然讨厌,但他有说话的自由。媒体人士如果呼吁“封杀”宋祖德,那双方只是私权利之间的冲突。在现代社会,由于人们意识到公权力相对于私权利的巨大能量,所以严格地限定公权力的行动边界,从而最大程度地保障个体的福祉。有很多私权利可以干的事,公权力却是绝不能做的。

    所以,这次司长踢了个越位球。“害群之马”的标准在哪里?我们并没有看到,看到的只是官员的上嘴皮一碰下嘴皮。而且,这类标准实际上也很难制定出来。如果公权力认为谁是“害群之马”,就清除之,那么,谁又敢保证,你我有一天,不会也变成公权力口中的“害群之马”?

    另外,对宋祖德的这番强硬举动,也有拣软柿子捏的嫌疑。各电视台播放虚假医疗、购物广告引发的公众不满,显然大于宋祖德“大嘴”的胡扯。但广电总局对此做过多少切实工作?总是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一派老子打儿子的姿态。不去管该管的事,却在一段民间的冲突中(找宋祖德讨公道的本应是谢晋家人及刘晓庆等)硬冲出来当道德判官,是怎么看着怎么都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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