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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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法、信息安全保护法等暂不考虑专门立法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0-31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崔丽)包括广受关注的户籍管理法、信息安全保护法、举报人保护法等的制定,因目前条件尚不成熟,可暂不考虑修改法律或专门立法。

    对于众所关注的制定户籍管理法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称,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应当按照中央关于“完善户籍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要求进行改革。鉴于我国地区差异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又涉及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和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调整,需要通盘考虑,稳妥推进。内司委将适时开展户籍立法的研究。

    近来,公民个人信息频遭泄露,立法保障信息安全的呼声渐高,信息安全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目前,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组织起草信息安全条例。内司委称,信息安全立法涉及面较广,目前各方面认识尚不完全一致,可先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待实施一段时间后,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再研究制定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

    关于制定举报人保护法,内司委称,检举、控告违法犯罪行为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我国现行的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等十多部法律中,都有保护公民举报的规定。是否需要集合各法律的相关规定单独立法,可进一步研究。

    暂不考虑修改法律或专门立法的还包括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法官法与检察官法、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制定救灾法、儿童福利法、社区矫正法、见义勇为法、反家庭暴力法、志愿服务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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