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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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发驾驶证与卫生救护培训强制挂钩

秦皇岛市红十字会如此收费培训该不该

“新华视点”记者 张涛 程双庆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0-31    [打印] [关闭]
    原本是鼓励性的驾驶员卫生救护培训却被强制与换发驾驶证挂钩。记者日前对河北省秦皇岛市红十字会开展驾驶员卫生救护培训进行调查时发现,培训内容和课时虽然大大“缩水”,驾驶员合格率却达100%,全市30万名驾驶员因此要陆续支付3000万元培训费。不少驾驶员和法律界人士认为,红十字会靠组织培训服务取得巨额收入缺乏法律依据,收费价格应尽快听证或干脆取消。

    没有卫生救护培训合格证,不能换发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员是一个高危人群,其驾驶证每6年进行一次换发新证。今年4月,秦皇岛市红十字会、公安局、交通局联合发文实施一项新举措:对换发新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开展卫生救护培训,取得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合格证才能换发新驾驶证。

    秦皇岛市车管所所长吕泽升说,他们只是免费为红十字会提供场地,主要考虑到驾驶员换证要到这里办理手续,方便就近参加培训。至于说培训内容、方式、课时以及收费等,都由红十字会负责。车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只看驾驶员有没有取得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合格证。

    一些驾驶员认为,进行卫生救护培训是件好事,但与驾驶技术并无直接关系,因此同换发驾驶证挂钩搞强制性培训不合法。

    记者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现,取得驾驶证的必要程序中没有卫生救护培训的内容。河北省红十字会、公安厅、交通厅2005年联合发布的冀红字46号文,是专门针对驾驶员卫生救护培训发布的实施意见,也没有对换发驾驶证人员实施强制性要求,具体要求为:“结合全省机动车驾驶人换发新证工作,未取得红十字救护员合格证的各类机动车驾驶人要积极参加现场卫生救护培训”。

    记者从秦皇岛市车管所了解到,这个市有30万名驾驶员要陆续换发驾驶证,因此要支付3000万元培训费。车管所收费大厅红十字会专门窗口一位收费员说,今年4月以来已有近3万人缴费参加培训,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为2年,期满还要参加复训,但收费标准还没定。

    培训大“缩水”,驾驶员怨气多

    记者从秦皇岛市多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上看到,为保证培训质量,培训要求不少于24课时(约3天),收费总计168元。

    然而,记者在位于秦皇岛市车管所的秦皇岛市红十字卫生救护培训中心了解到,24课时的培训变成了收看45分钟的教学光盘,培训费也降到100元。在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培训室内,放置着五六张长桌子,来听课的驾驶员先填表并领取一本薄薄的内部教材。

    按照培训中心规定,驾驶员听完课后要立即参加答题考试,考试分选择题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满分100分。记者未公开采访身份前发现,一些驾驶员只填完表格、盖上章后就匆匆走了,工作人员叮嘱过几天来领合格证。当记者说明采访来意后,一位工作人员开始催促驾驶员听课,发放考试卷,并大声说:“你哪怕在这里坐5分钟呢,考题不会可以问我。”

    记者在现场看到,大多数人并没有认真听讲,只是低头答题。一位50多岁的男子,其手中的表上贴着一个年轻人的照片,年轻人叫刘明,1968年出生。这名答题男子承认,自己是替考的,旁边的一些人也都是干这行的。

    工作人员说,教学光盘循环播放,人们随来随学,每天要培训二三百人,还要随堂考试。记者问:“考试合格率是多少?”这名工作人员支支吾吾地说:“应该都能合格,只要上这来学了,不会可以问,咱帮助他把卷答完。”记者在培训中心停留了约两个小时,看到一拨一拨人进去、出来,但用来考察实践能力的橡皮人静静地躺在屋子的一侧,没有被动几下。

    一位刚参加完培训的驾驶员说:“学学救护知识挺好的,可这是什么培训哪?时间短,我啥也没学着,考试也是抄答案,这100元太不值了!”

    卫生培训救护中心主任韩幼祥说,如果严格按文件规定,照24课时讲课,司机们不可能有那么长时间静下心来听。所以他们把教学内容刻成光盘,可以随到随学。

    公益性变营利性,收费应听证还是取消

    由于培训“缩水”,必然减少成本,节余的大量培训费如何用?秦皇岛市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树生说,市红十字会虽然只有7个编制,但招聘了10名临时工和30多名培训师,这些都需要从财政拨款之外投入资金,另外教学设备、汽车耗油等都得花钱,一年投入怎么也得20多万元吧。关于剩余的钱,他们一方面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用于救灾以及对困难群体救助,另一方面成立“驾驶员爱心基金”。

    然而,一些驾驶员却认为,这些钱如何开支并未向社会公开,应该建立监督机制。

    秦皇岛市物价局收费科科长王常满说,驾驶员卫生救护培训按物价划分来说,算行政事业收费,与经营性收费的区别是:不能盈利,也不上税。核定收费标准时主要考虑其培训成本,具有公益性。

    王常满还说,卫生救护培训虽然取得了收费许可证,但政府定价要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如果社会反响特别大,可以回过头来重新开听证会,目的是使这个价格定得更科学、更合理。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并决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未举行听证会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宣布定价无效,责令改正。秦皇岛市出租车司机李燕明说,他通过广播了解到了这一政策,希望当地政府部门赶快纠正。

    河北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则从法律依据上对红十字会收取培训费提出质疑,认为应该取消。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二十条规定,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人民政府的拨款,但没有赋予其他收费权利,驾驶员卫生救护培训应回归公益性,其费用可以采取政府财政负担一部分、个人掏一部分的办法。

    据新华社石家庄10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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