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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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发表声明

强烈谴责发放和领取“封口费”行为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1-01    [打印] [关闭]
    

    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负责人今天就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矿难事故中记者领取“封口费”事件发表声明,表示对发放“封口费”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对领取“封口费”的新闻界害群之马应予严肃处理;对假冒记者之名进行敲诈勒索的社会人员应予严厉打击;对新闻工作者正当的采访权益应予以坚决维护。

    今年9月20日,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发生一起死亡矿工1人的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两天内共有23家“媒体”的28人以记者名义前往该矿,领取矿方以各种名义发放的“封口费”。该事件经部分媒体曝光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山西省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先后两次派出调查人员进行调查。经初步核查,领取“封口费”人员中,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的有2人,其余多数则是假冒新闻单位的社会人员。

    该负责人表示,新闻采编人员在采访活动中应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恪守新闻职业道德,杜绝有偿新闻、“有偿不闻”行为。对这次事件中的违规违法新闻从业人员和其所在新闻单位责任人,应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该负责人表示,应以这次事件的调查处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打击“假记者”的力度,对使用假记者证或假冒记者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以维护正常的新闻活动秩序,维护新闻队伍的纯洁。同时,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坚决维护新闻工作者正当的采访权益,支持新闻工作者正常的舆论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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