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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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高考舞弊案一审宣判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1-01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何春中)2008年“天水山东籍考生移民替考案”10月30日在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马跑泉法庭一审公开宣判。涉案的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5个月拘役至3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蒋鑫、霍继刚、赵晓峰、魏成甲、张玉茹(霍继刚之妻)5名被告的犯罪事实基本成立,予以确认,法院最终以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有期徒刑3年、2年、1年6个月、1年和拘役5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7月至10月,蒋鑫与霍继刚共谋从山东省阳谷县向天水市办理了高考异地跨省报考事宜后,霍继刚先后向蒋鑫提供了16名山东阳谷籍学生的相关信息。同期,蒋鑫又与山东阳谷人王梦义(在逃)共谋后,由王梦义联系了山东籍4名学生到天水参加高考,并向蒋鑫提供了以上4人相关情况。同年8月,赵晓峰与山东籍犯罪嫌疑人王继乐(在逃)共谋后,由赵晓峰出面委托蒋鑫为山东籍8名考生办理了报名事宜,并向蒋鑫提供了以上8人伪造的天水籍户口及身份证。蒋鑫分别接受霍继刚、王梦义、赵晓峰3人的请托预谋办理高考跨省“移民”考生共计28人。

    蒋鑫在麦积区琥珀等5个派出所为19名山东考生违规办理了虚假的麦积区户口及身份证。此外,蒋鑫又为其女儿及山东考生张宇从社会上非法获取了伪造的麦积籍户口及身份证。此后,蒋鑫通过各种方式在麦积区第三职高和天水市第六中学违规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

    蒋鑫在办理高考报名相关手续的同时,霍继刚本人或指使阳谷县一中教师魏成甲分别寻找了阳谷籍高二年级12名学生为他人替考。蒋鑫委托霍继刚为其女用天水籍考生霍某寻找替考考生。在逃嫌疑人王梦义又由其本人或由考生家长联系了4名考生为他人替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鑫与霍继刚、王梦义、赵晓峰分别共谋或接受委托后经其办理虚假的户籍手续或使用他人提供的伪造户籍资料,通过两学校分别通谋为20名山东籍考生和两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天水籍考生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从而使该部分考生非法取得考试资格,参加了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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