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好与青年自组织共生的平台
事实证明,青年自组织不是洪水猛兽,青年自组织可以成为团组织很好的合作伙伴,成为团组织工作凝聚、影响和覆盖最广大青年的重要力量。近期本报陆续刊发的苏州、佛山、青岛、广元等地的工作经验,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
团组织和青年自组织不是对立的,两者有着共同的服务对象,诸如“绿飘带”、“梦想树”等青年自组织群体,他们的活动内容涉及到助学、助残、环保、服务社会,这本身也是团组织的工作内容之一。有的自组织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建立,活动方式灵活多样,还吸引了不少党政公务员参与。不论说参与的青年群体,还是说活动内容和目标,青年自组织都与团组织有着范围很广的交集。
团组织和青年自组织如何共生?团组织的角色定位很重要。团组织和青年自组织要彼此尊重,团组织要以宽容的心态去看青年自组织,善于取长补短。团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要深入调查研究青年自组织产生和发展的趋势,要主动加强和青年自组织的沟通与联系,从中找到合适的连结点。无论是青岛的联盟、佛山的联合中心还是苏州的“孵化器”,都是当地团组织在实践和调研基础上创造的与青年自组织合作共生的平台。平台搭好了,再能把握好合作的契机,如青岛的奥运会志愿者活动、苏州的项目合作、佛山的整体推进等,就能进一步做好对青年自组织的引导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整合种类多、覆盖范围广的各类自组织资源,拧成一股绳,共建和谐社会。
在搭建好的平台上,无论是团组织还是青年自组织,都有很大的施展空间,一些地方已经成功地延伸组织手臂,在青年自组织中建团,有效地扩大了组织的覆盖面、吸引力和凝聚力,自组织本身也通过这一平台,弥补了社会认同、经费场地、发展持续性等方面诸多的不足,双方真正实现了共生。
我们期盼,在如何更好地实现团组织与青年自组织共生共享这一命题下,全国各地、各级团组织有更多的创新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