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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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封口费”的媒体不只6家

山西省将分期分批通报调查进展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1-03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11月2日电(记者张国)山西省一位官员今天对本报记者强调,10月29日公布的6家媒体“封口费”清单,只是初步了解的情况,新闻出版总署调查组仍在山西继续工作。

    10月27日,本报披露了山西省霍宝干河煤矿在一起安全事故后向各路“记者”发放封口费、“记者”排队领取“封口费”的丑闻。29日,山西省政府通报:霍宝干河煤矿向《山西法制报》、《绿色中国》杂志、中国教育电视台《安全现场》栏目、《科学导报》、山西广播电视总台以及假冒中央媒体的“记者”支付了12.57万元的费用。其中,这名假冒中央媒体的“记者”已被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记者今天从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获悉,这家被假冒的“中央媒体”是《法制日报》。此前通报称,干河煤矿9月24日、25日两天共有23家“媒体”的28人登记到访。而在煤矿办公楼登记簿上,并无任何信息显示有《法制日报》“记者”造访。

    记者就此向山西省委宣传部求证,一位负责人指出,这是因为登记簿上的名单只是部分,有些到场的“记者”未作登记,冒牌“法制日报记者”便在其中。也就是说,23家“媒体”的28名“记者”,绝非“封口费”风波涉及的全部名单。

    这位负责人还说,新闻出版总署调查组仍在继续工作,官方将根据进展通报新一批收取“封口费”的真假媒体名单,“分期分批陆续公布”。山西省新闻出版局一位负责人也证实,“封口费”事件并未结束,“仍在调查了解当中”。

    根据通报,干河煤矿向山西《科学导报》支付了1万元“宣传费”,该报总编辑石宝新告诉本报,此事严重影响了报社声誉。该报涉及此事的是聘用员工,报社已将自查报告递交到山西省新闻出版局。一旦新闻出版总署调查组对此“定性”,报社就将结合调查组的整体意见,作出严肃处理。他说,在调查结束之前,不便透露涉案人员及处置办法。

    山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申存良说,该协会的一份书面意见正在起草当中,以促使新闻行业从此次“封口费”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教育。

    而向干河煤矿收取19200元资料费的《安全现场》栏目已被中国教育电视台停播。“得悉此消息后,中国教育电视台主要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在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台相关部门逐一排查”,这家电视台在10月31日的声明中说,这档节目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办、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制的。该台已经约见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宣布停播这一栏目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10月31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负责人就干河煤矿“封口费”事件发表声明,表示应以这次事件的调查处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打击假记者的力度,对使用假记者证或假冒记者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以维护正常的新闻活动秩序,维护新闻队伍的纯洁。同时,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坚决维护新闻工作者正当的采访权益,支持新闻工作者正常的舆论监督活动。

    霍宝干河煤矿公司办公室主任樊清华对本报记者说,煤矿目前正在进行安全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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