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3日
星期
终止维权行动 正式宣布退出

凤铝表态不会耽误球员前途

本报记者 杨屾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1-03    [打印] [关闭]
    凤铝俱乐部说到做到。在接到二中院不予受理的回复后,凤铝俱乐部今天正式宣布退出中国篮坛。

    10月22日,凤铝俱乐部正式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起诉书。当时,凤铝律师团律师李江曾表示:“如果程序不是障碍的话,我相信在实体问题上,凤铝有100%胜诉的把握。”10月29日,凤铝方面正式接到了二中院的《行政裁定书》,法院以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裁定不受理此案。

    按照行政法对上诉权的相关规定,律师团可在10个自然日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受理此案。但经过3天的深思熟虑后,凤铝决定终止维权行动,退出中国篮协组织,并通过网络发表了声明。

    “我们真的很失望,现在没什么可说的了。”凤铝俱乐部常务副总经理肖青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无奈地表示。一个多月前,正是肖青龙代表俱乐部明确表示,如果告状无门,肯定会退出。但是,宣布退出后,还有许多后续工作要做,比如俱乐部的球员安置问题,“我们正在找俱乐部、学校或事业单位,希望他们能买下俱乐部,球员也可以转会,我们不希望耽误他们的前途,特别是年轻队员,我们希望把这件事给他们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肖青龙说。

    不过,此事并未因凤铝的退出而彻底平息。稍后,中国篮协对凤铝退出一事做出了回应。中国篮协表示,凤铝的退出不符合程序,而且还在退出声明中继续歪曲事实,攻击中国篮球协会和CBA联赛委员会,中国篮协将于近期召开发布会,进一步说明事件的真相。

    本报北京11月2日电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