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5日
星期

请放过“猥亵门”中的白衣女子

何向东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1-05    [打印] [关闭]
    深圳官员猥亵女童事件发生后,人们不仅对涉案官员林嘉祥的处理给予了高度关注,事发当时与林嘉祥一起的白衣女子也引发了人们强烈的兴趣,人们对她的身份猜测纷纷,更有人提出要进行人肉搜索,揭示白衣女子的真实面目。

    对此,《广州日报》11月4日报道称,深圳海事局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当晚和林嘉祥一起吃饭的白衣女子其实是大连海事大学的一名老师,局里的人都不认识。3日记者获悉,林嘉祥妻子曾向媒体透露,林嘉祥在交通部烟台打捞局上班期间曾考进大连海事大学深造两年半。这也符合林嘉祥事发时所说“她是我的老师”。

    林嘉祥的“丑行”被媒体披露后,其身份也迅速被网友查实并在网上流传,因为林嘉祥是官员,从法律上讲属于公众人物,其活动及言论对社会有普遍的影响力,涉及公共利益。所以在有关部门未进行调查前,网友通过人肉搜索公开其身份信息,从法律上来讲并无问题,不涉及对其隐私的侵害,甚至值得嘉许。

    但对和林嘉祥在一起吃饭的白衣女子来说就不一样了。虽然由于林嘉祥的“丑事”而卷入其中,但网友无权通过搜索公开她的身份信息,无权追问她为什么和林一起吃饭。观整个事件,她与林嘉祥一起吃饭并未涉及公共利益——即使真如网上所传的是林嘉祥的“二奶”,这种身份对白衣女子来说也是隐私,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情形下,应当被深究的也只能是林嘉祥。

    法律上有句名言叫“隐私权到公众利益为止”。不管怎么说,至少目前我们看到的是,深圳“猥亵门”事件中的这名白衣女子,其当时的言行举止并不侵犯公共利益,公众不能为满足于自己的猎奇心理去侵犯他人的隐私。利用网络的力量对其真实身份进行人肉搜索,会对其正常生活造成伤害,会侵犯到她的合法权利。

    请放过这名白衣女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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