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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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德现象”考验道德与法

本报记者 宋广辉 王国强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1-11    [打印] [关闭]
    当越来越多的人希望宋祖德得到惩罚时,他却偏偏安然无恙,而且其批判的激情一如既往。在11月7日和8日的网络博客里,他又把矛头指向了有“民间股神”之称的杨百万和新近因“涉黑”被拘的歌星臧天朔。宋祖德声称,杨百万与某公司女秘书有染,并痛斥“靠一首烂歌吃了20年”的臧天朔该死。

    “这个天天揭露别人隐私、天天骂人的家伙,怎么还没有遭到报应?”许多人提起宋祖德,都满脸鄙夷,或咬牙切齿。无疑,宋祖德已经犯了众怒。一位影视主管部门的官员,日前甚至忍不住在公共场合表示应该“清除”这一“害群之马”。

    作为博客明星,宋祖德在赢得广泛关注的同时,也让自己毁誉参半。当他日前在网上声称刚去世的一位导演因嫖娼而死、还与著名演员刘××生有私生子时,一些保持中立的看客,也加入了“讨宋”的阵营。

    一张“四处咬人”的大嘴

    宋祖德,广东宋祖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这一身份,为他频频“爆料”提供了能力支撑。除此之外,宋祖德号称拥有的头衔还有“广州市政协常委”和“中国作协会员”等。他在写博客时,还经常炫耀他的“诗人”身份。其实人们往往不关心他是谁,而在意他说了些什么。

    盘点宋祖德的经典语录,可以分两大类:一是议论,二是陈述,前者是旗帜鲜明的观点,后者是有待查证的事件。

    “郭××(相声演员)典型的猪头……其实他红得很空虚,实在没有什么文化底蕴。”

    “成名后放荡、吸毒、撒野……甚至像臧天朔这样涉黑的大有人在,给青少年树立了何等负面的榜样!”

    “非常不要脸你就可以成为明星。章××用不要脸的手段恶意炒作,莫名其妙成了一个国际明星,丢脸。”

    “如今的影视娱乐圈里,昧着良心代言产品的艺人实在太多。只要在娱乐圈稍微混得有点脸熟,就开始削尖脑袋找产品代言,当祖德看到在电视剧《家有儿女》里面脸蛋刚刚混熟的几个乳臭未干的小孩争先恐后拍广告时,祖德从他(她)们幼稚的眼神里看到了他(她)们对金钱的超级崇拜,祖德痛心疾首,真想给他(她)们的父母一记响亮的耳光!”

    ……

    此类议论,如同一记记扇向名人的“响亮的耳光”,即使有百分之九十九的读者不认同这些观点,它们依然能在百分之一的读者当中找到共鸣。而他在博客里所批露的“真相”,则让不止百分之一的看客感到兴奋:

    ——素以清纯形象示人的娱乐明星某女,被宋祖德骂做“淫荡”。人们质疑的话音未落,某女的“艳照门”事件,便印证了“宋大嘴”的说法。

    ——知名电视主持人某女与丈夫离婚,也是宋祖德较早在网上披露。

    ……

    抛开宋祖德单纯的批判型议论不说,假如他所揭露的娱乐圈绯闻属实的话,那么,许多明星、导演在人们心中的光辉形象会大打折扣。而这些形象,经过苦心经营与包装之后,带有一定的欺骗公众的嫌疑。尤其是宋祖德对娱乐圈“潜规则”,说白了,也就是“性交易”现象的揭露,等于剥下一些明星的伪装,让他们赤裸裸地站在舆论面前。也正因为如此,宋祖德宣称,“我毕竟为青少年为老百姓说了真话,我一直在努力净化娱乐圈的空气。”

    在这个追求娱乐、“八卦”横行的年代,宋祖德的存在,无疑迎合了一部分公众的“窥私癖”,也戳破了一些虚伪的造星“炒作”。这种“炒作”,受商业逻辑和资本意志控制,愚弄着不明真相的少男少女。

    宋祖德甚至以“娱乐圈的鲁迅”自居,有人把他当成道德批判的斗士,有人把他当成娱乐圈爆料的“活宝”。当然,有不少人也把他视为“自我炒作”的小丑。

    网友骂他“缺德”

    明星们被宋祖德“揭批”之后都保持了沉默,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宋祖德的批判激情,也让人们更倾向于相信他所揭露的内容。但是,宋祖德的张狂话语,在挑战人们容忍度的同时,激怒了相当一部分公众。

    人们完全有理由抛开宋祖德言论的真实性与否,直接转到另一个涉及“合法性”的话题:就算某某某干了什么事,与你宋祖德有什么相关?更准确地讲,某某名人就算有什么私德不检的地方,但他没有违法,没有影响公共利益,你宋祖德为什么要从背后扒下人家的裤子?!

    他对一些公共人物的伤害有目共睹——比如,某女歌星的女儿是“兔唇”,完全属于个人隐私。“宋大嘴”把这事宣扬出去,显得很不厚道。

    “祖德‘缺德’”,有的网友在他的博客里如此留言。

    “乱咬的疯狗”、“搅屎棍”、“变态”、“垃圾”、“苍蝇”之类的称谓,纷纷被网友扣到宋祖德头上。

    道德批判的鞭子打了出去,也反弹到宋祖德自己身上。

    宋祖德的悲哀还在于,他那缺乏控制的表达激情,以及锐利刻薄的批判锋芒,相当程度上消解了他初衷里的正义色彩,反而给公众留下了负面的印象,以至于网络上流行这样一句话:“生活就像宋祖德的那张嘴,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要伤害谁。”

    他就是这样给社会出了一道题:自身道德有问题的人,有没有资格监督别人的道德,公众如何容忍他?

    谁会告他

    为什么没有人告宋祖德?怎么样才能让他闭上那张“臭嘴”?广电总局某官员“清除害群之马”之论,代表了一些人的心声。

    也有网友引用政治家的箴言为宋祖德辩护:尽管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表达的自由权利。

    对于宋祖德的影视公司是否会受到制约甚至被吊销执照,广东广电局一位官员近日在接受采访时称,“他们公司制作的影视剧到目前为止并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我们无权吊销执照。吊销执照应该由广东省工商局负责。而他自己的言论应由他自己承担所有法律责任,跟他的影视公司无关。”

    该官员说:“广东广电局没有收到国家广电总局的任何文件和指示,如果收到这方面的处理决定,我们会第一时间在官网上公布。”

    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应当为自己的言论负责,言论引发的问题应该通过法律解决。宋祖德虽背恶名,却没被公权力违法“清除”,这是法治社会的进步,我们应该为这种社会进步感到欣慰。

    几乎每一篇宋祖德的博客文章,都能使人们想到“隐私权”、“名誉权”、“诽谤罪”这些法律名词。他也经常公开表态:对自己的言论负有一切法律责任,欢迎被他“揭露”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这一姿态,如同另类“普法宣传志愿者”。

    这就是宋祖德给社会出的另一道题:一个涉嫌侵害他人权益、明明已经引起公众义愤的人,为什么从来没有被告上法庭?迄今为止,没有一位被宋祖德“揭批”的名人及其家属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名誉与隐私权。或许,有一天会。

    这个“或许”,哪天会出现,没人敢断言。谁是诉讼结果胜利的一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将体现法治的胜利。

    本报北京11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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