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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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损害外来务工者的“集体隐私”

邓清波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1-11    [打印] [关闭]
    在8日举行的省性学会第十二次学术年会上,广东省计划生育科研所公布了最新的流动人口性问题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外来务工人员的性行为依然活跃。但和上世纪末相比,由于流动人口结构改变,城镇户口外来工越来越多,文化水平提高,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知识的认知率和使用率明显上升。(《广州日报》11月9日)

    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性健康和性权利,本来是一件好事。但由于这次调查非常明确地以广州市萝岗区、番禺区等工厂和服务行业的非广州市户口、已在广州居留半年以上的18~50岁外来务工人员为调查对象,因此,调查结果一披露——“访谈中18~25岁未婚者无一例外都已经有过性行为”、“在外租房者中只有5%是合法夫妻”,当地几乎所有这个年龄段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性生活方面就已毫无隐私可言。任何在此地打过工乃至在广东其他地区打过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很容易因此而被视为“无一例外已经有过性行为者”、“多数是非法同居者”、“男性往往有多个性伴侣者”等等。

    尽管“处男处女”这类传统贞操观已经有所改变,但现实生活中,“性”道德对于人们的观念还是会产生巨大影响。外来务工人员中的女性,仍有可能因为已不是“处女”、曾经有多个性伴侣等因素,而在今后的婚姻乃至人生道路上遭遇种种障碍。

    尽管法律上没有“集体隐私”这个概念,但对某一群体共有的“隐私”的曝光,最终还是会导致整个群体的形象受损,进而损害到群体内部每个成员的隐私权,也势必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对外来务工人员性生活状况的调查,应该真正地出于关心他们,而不是为了猎奇、窥私、制造媒体上的轰动话题。所以,调查者在取得外来务工人员的配合后,也应该特别注重保密或者采取恰当的表述。而在保护外来务工人员隐私的时候,不要以为只保护每个人具体的隐私就行了,还应该注重保护他们的“集体隐私”。

    事实上,不仅是对外来务工人员性生活状况的调查,近年来,一些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治安状况、文化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调查,调查者在披露结果时毫无顾忌,导致外来务工人员群体有被妖魔化的危险。譬如,有些地方把外来务工人员看成是治安混乱的根源,产生了强烈的排斥情绪,南方有些村庄甚至曾公开打出禁止外来人员入内的标语。

    “集体隐私”的概念目前还不见于法律,很容易被人忽略。所以,不仅是有关方面在披露相关调查结果时应该有所注意,法律界也需要对此进行深入探讨,进而更好地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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