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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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歹乡里有块地”的稳定功能

乐毅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1-12    [打印] [关闭]
    最近邻居家搞装修,一个装修师傅提到他在珠三角打工的弟弟,说当地环境变差了,老板嚷嚷着要减薪,说实在不行就回乡猫两年算了。装修师傅也表示,如果内地一样没活接了,他也打算回家种两年地,等经济形势好了再出来。“好歹乡里有块地,总会有饭吃。”

    我问起他土地流转的事,他说他们乡里也在说这事。他们兄弟俩叮嘱父母如果种粮有钱挣的话,就请父母帮忙种地,照顾不过来就撂荒算了,不要去搞什么流转。我问不是承包权不变吗?他说你把土地包给了别人,签了十年八年合同,哪里还可能说拿回就拿回?电视里说可以给承包人打工,还能领工资,但万一承包人生意不好,发不出钱呢,你还把他杀了不成?到那时,你没钱拿,又没地种,可怎么活呢?“你们城里人有公费医疗、养老保障,我们乡里人唯一的保障就是那块地啊!”

    我觉得这位装修师傅说的实在,也合情合理。在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没有覆盖到全民之前,农村地区的“耕者有其田”,对于整个中国社会而言,无疑有着非常特殊的社会稳定阀功能。这种功能在经济繁荣时期可能并不为人所重视,但在金融海啸引发的困难时期,它的重大意义就显现出来了。假如没有耕地保障,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在讨完薪以后,既缺乏收入又没保障地大量滞留在城市里,会产生多么复杂严重的社会后果!

    在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的改革曾经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活力,也繁荣了整个经济。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成就很大主要是基于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太低。从世界范围来看,一个社会进入工业化以后,农业就会居于从属地位。所有的发达经济体在工业化以后,对农业的政策不外乎两种:人口不多的小国就放弃农业,而在人口较多的国家,以工补农、以农业补贴保护小种植户基本是唯一的选择。虽然农业补贴一直受到自由派经济学家的抨击,但综合来看,它依然是“最不坏”的选择,从美欧日到韩国、台湾,都这么干。指望依靠土地流转、通过农业自行实现农村经济的繁荣,目前尚无成功先例。

    当然,我并不是否定土地流转制度,土地流转的确可以提高效率。但是,土地流转一定要基于农民自愿的原则,且最好是有完善的机制能保证农民现实利益不受侵害,从而使和那位装修师傅一样比较保守的农民们不被某些力量裹挟而丧失自己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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