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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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用来制毒 一些药品零售数量受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1-13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张文凌)针对近一段时期我国一些地区出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被不法分子用于提取麻黄碱制毒的问题(见本报8月28日报道《大量合法药物正被用于制造毒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的管理,以有效遏制流弊势头,保障公众用药需求。

    《通知》指出,只有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才能从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批发业务。其他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再购进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已购进的,在有效期内售完为止。药品零售企业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除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有关规定外,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除个人合法购买外,禁止使用现金进行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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