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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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昊在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研讨会上强调

全团要集中力量促进青年就业创业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1-18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黄勇)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研讨会11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来自全国各地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学校等战线的100多名团干部,围绕共青团如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主题,认真总结和交流了经验、做法、遇到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建议和打算,取得了很多重要的共识。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出席研讨会并参加讨论,他强调,全团要举起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旗帜,把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作为共青团服务青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抓出成效。

    陆昊指出,共青团做好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要全面认识当前我国就业形势和青年就业创业中的有关问题。受各种因素影响,当前我国总体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压力仍然很大,而就业创业已经成为不少青年群体中最具体、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陆昊强调,共青团做好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要遵循一些重要的原则。要坚持就业与创业相结合,既要努力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又要关注通过就业经验和技能的积累促进创业,当前尤其要重视创业对就业的带动。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研究市场机制、利益机制、企业扩张、企业效益等问题,符合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基本规律和原则,充分挖掘能够产生新型商业模式和产业链关系的扩张性企业在吸纳青年就业方面的内在需求。要找准切入点,在政府部门和各类社会组织分工中找准位置,针对青年就业创业的具体需求和各个环节找准具体有效的工作切入点。要注重普遍性,在制度设计、工作推动上必须着眼于广大普通青年,把影响和带动广大青年就业创业、使尽可能多的青年受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同时对于那些有特殊就业困难的青年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要务求实效,把有限的资源用好,抓住不同领域青年就业创业难的关键环节,不贪多求全,不搞形式主义,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善于借助政府力量,把握好政府在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中的格局,认真研究有关部门在就业创业方面的政策,善于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合作,特别是要在政府部门针对青年就业创业的工作部署中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力量。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社会化动员能力,采取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资源动员方式,结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准则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共青团与各类市场主体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方面的稳固联系与合作关系。要充分发挥全团总体的网络优势,统筹城市和乡村、输出地和流入地、学校和企业及城市社区,上级团组织多发挥协调、支持、服务的作用,各地各行业团组织相互之间要建立健全促进区域间青年劳动力转移的合作机制,形成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合力。

    陆昊要求,全团要举起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旗帜,抓住青年最普遍、最迫切的需求,把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作为共青团服务青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服务青年的注意力和资源倾注到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中,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形成共同的工作品牌。各条战线团组织要共同行动,攥紧拳头、形成合力,帮助不同领域青年解决就业创业的困难,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要深入研究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一些重要问题,认真研究中央有关政策,研究不同地区、不同类别青年就业创业培训的具体内容和目标,研究小额贷款担保人的贷款担保问题,研究共青团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中的市场合作主体选择问题,研究见习基地建设问题,研究社会募集资金如何使用和管理的问题,研究就业创业观念如何引导、怎么引导成功的问题,研究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如何更具系统性、科学性、专业性的问题。广大团干部要认真学习有关市场经济知识,研究相关经济政策,深入研究有关重点和难点问题,从做好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入手锻炼从事经济工作的本领,在全身心工作投入中不断提高自己。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晓、贺军科、罗梅,部分省级团委、团中央机关各部门、部分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出席研讨会并参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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