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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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法院延伸职能帮教少年犯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1-20    [打印] [关闭]
    本报讯(余小舟 万永忠 记者万兴亚)河南省商城县法院对犯罪青少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制定落实庭前、庭审、审后的帮教措施,努力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帮教网络,形成长效的帮教机制。

    该院刑事审判庭在庭前积极与少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及其所在学校联系,了解少年被告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经历等,取得教育感化第一手资料;庭审时审教结合,实行“圆桌审判”,邀请被告人亲属、老师等到庭帮教,缩短与少年被告人之间的心理距离;审后坚持回访。

    工作中,该庭建立了少年犯帮教档案,对在服刑期间的少年犯,与服刑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定期与其亲属及帮教部门到服刑单位看望他们,有的放矢地做好少年犯的改造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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