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公开千亿中央投资项目信息
俗话说,好钢用在刀刃上。这千亿元投资投向上是否恰到好处,不仅决定短期解燃眉之急的实际效果,而且对长期陆续跟进的投资有示范作用。
此前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已组建了24个检查组,将分赴各省区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于11月21日召开了出发前的动员会,根本目的就在于防止千亿元中央投资被用得走样变形、背离初衷,这是对人民利益、国家利益高度负责的体现。而立足全局的宏观国计,终会落脚成微观民生。用好千亿元中央投资,既是国家层面的要求,也是公众层面的期望。作为关注政府投资的普通公民,我建议政府公开千亿元中央投资项目。
根本上讲,将千亿元中央投资项目向社会公开,是民主与法治的应有之意。这样的公开,不仅在于尊重公众的知情权,更在于落实公众的监督权,公众知晓一个个项目的情况,看得见一笔笔资金的流向,就能及时发现有无违反规定的“两高”、重复建设、楼堂馆所之类的项目,与中央派出的检查组形成上下合力的监督局面。
具体而言,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中,符合“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或符合“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行政机关都应当主动公开。而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便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千亿元中央投资项目的信息,就在政府应当主动且重点公开的范围内。
公开的方式,总体上应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鉴于千亿元中央投资整体规模大、所有项目有共同性质要求和共同目标指向,每个项目从规划起到建成止有一个环环相扣较长的过程,同时考虑到网络传播的及时、方便、低成本、互动性强、易动态跟踪等好处,建议强化政府网站作用,制作独立专题,将平台设在中国政府网。
公共财政应遵循“玻璃钱柜”理论,同样适用于千亿元中央投资的“用快用好”。只有信息公开、操作透明,才能有效监督、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