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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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公开报道,推动社会宽容

邹云翔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1-25    [打印] [关闭]
    今年,不少地方都发生了群体性事件。“地方政府与民夺利”被中国网民认为是“罪魁祸首”。政府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也有了新的思维方式,媒体报道也趋向积极公开,增加新闻报道的开放性也将对政府有利。(新华社11月24日)

    当群体性事件报道,从“防火防盗防记者”到逐步公开时,笔者发现我们社会上独立思考的人更多了,社会宽容的氛围更强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媒体公开报道群体性事件,体现了政府愿意与民众平等地交流,尊重公民的自由与权利。笔者认为,媒体更多的自由、事件更多的公开,更有利于建立一个回应性的政府,更好地推动社会走向理性宽容,从而最终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宽容,在很大意义上是对于政府来讲的。希望政府更加宽容,并且为这样的宽容进行了更多努力,其表现之一,就是不断地推动媒体的公开报道。但也必须认识到,政府的宽容是建立于整个社会宽容与理性的基础上,人类历史早已证明了,一个暴戾的民族往往产生一个暴戾的政府,而一个普遍宽容的社会环境,也会产生一个宽容的政府,所以人们认为“提高国民的素质是建立一个宽容社会的前提”。

    媒体公开报道群体性事件,为何会产生积极的效果,关键在于其推动了社会宽容的氛围。群体性事件发生在一定的局部范围,其让我们正视社会存在的结构性的矛盾,而群体性事件对于社会强烈的冲击,又让我们每个人想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在社会这样的命运共同体中,每个人该如何更好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如何为社会的稳定作出自身的一份贡献。

    一个宽容的社会,要求政府宽容合法的反对,既让政府感受到压力,从而有着改革的需要,又要求社会各界尊重现实的局限,接受必要的妥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公开社会,虽然在局部会呈现出某种纷纷扰扰的场面,但是人们对于社会共同体有着同样深层的爱,虽然人们有着更多的希望与利益诉求,但是人们会更多地容忍现实条件的局限,愿意假以时日来解决那些看起来并不迫切的问题。

    所以,我们在矛盾的处理中学会了理性思考,我们在对于政府宽容的呼吁中感受到社会宽容的重要,我们认识到媒体公开是推动社会宽容的推动剂。虽然群体性事件的报道,会让一时一地的官员如芒刺在背,但是从整个公共管理的优化,从建立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角度看,公开却是非常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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