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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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周年·本报见证

三上本报头版头条的“个体户”兄妹

本报记者 原春琳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1-25    [打印] [关闭]
    1986年11月15日,辽宁大连一个普普通通的镶玻璃个体店铺——福强玻璃店第三次上了《中国青年报》的头版头条。前两次是玻璃店的旧主人辛福强,这一次是他的妹妹辛丽荣。

    “这在《中国青年报》的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这三篇报道的作者、时任《中国青年报》辽宁记者站记者马役军说:“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兄妹俩都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物,可他们却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一个缩影。”

    1952年,中国个体户有750万人,经过20多年“兴无灭资”的改造,到1978年,个体户只剩下15万人。1981年,个体户增长到101万人。当时,私营和民营企业不被承认,个体户也被限制在“拾遗补缺”的范围。尽管1981年7月7日国务院发文说,个体户是劳动者,但在那个被计划经济主导惯了的年代,社会大环境并不待见这些个体户。

    辛福强选择了最现代的方式走进大连市民的视野。1982年6月4日《大连日报》刊登一则启事:《个体镶玻璃户辛福强为你服务》。

    作为大连市第一个待业青年镶玻璃个体户,在辛福强的身上还带着浓厚的计划经济的烙印,“雷锋精神”在他身上体现非常鲜明:对五保户、困难户实行减、免、缓。远道给人去镶玻璃,客户若多付钱,他坚决不要。

    1982年11月4日《中国青年报》的一版头条就是这篇《镶玻璃的小伙——记大连市劳动模范、青年个体经营者辛福强》。当年,全国各地读者写给辛福强的信达到1000多封。

    当天的《中国青年报》还为这篇文章配了一篇评论《摘掉“左”的眼镜》。评论说,有些人总是带着“左”的眼镜看待个体经营者。说他们是“小商小贩”,是“不务正业”,是“资本主义尾巴”……青年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要克服种种困难,很不容易。如果总是在一旁百般挑剔,无端刁难,那么自谋职业这扇门还怎么打开?希望那些带着“左”的眼镜的同志,看看辛福强同志的事迹,端正一下自己的眼光吧!

    1984年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宣布,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但辛福强这个早就“下海”的个体户,依然保持着计划经济的特色,依然对四五百困难户实行减、免、缓的收费办法,收入依然是很低的。出席辽宁省的劳模大会,他是唯一穿着黄色军大衣和打了补丁的大头鞋的人。

    1985年,胃癌夺走了这个20出头的小伙子的生命。参加完他的追悼会,马役军再次被震撼了:一个镶玻璃的个体户,为什么能吸引这么多人自发地参加他的追悼会?

    带着这个疑问,马役军再次来到辛福强的家中,来到他生前服务过的用户和相处过的朋友中,来到他住过的医院和存放骨灰盒的地方……

    1985年6月5日,这个镶玻璃的普通小伙子第二次上了《中国青年报》的一版头条——《跃上人生新高度——记青年个体劳动者辛福强》。报道刊出后,编辑部、辛福强家人和马役军本人收到了大量的来信。很多读者说,这篇报道使他们流下了“很久未曾流下过的泪水”。

    这篇通讯给马役军带来了很大的声望,也带来了很大争议。在中国青年报社内部的记者会上,有同事向马役军指出:辛福强离市场经济太远了,他不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人物。

    当时,正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中国作为千年“道德大国”,不少人素来有这样一种看法,商品经济与精神文明是背道而驰的。这个问题实际隐含着一个社会的大争论:在市场经济中,是精神重要还是经济重要?追求精神的人在市场经济中是否有立足之地?

    1986年的秋天,马役军再次来到福强玻璃店。同是个体户,新主人辛丽荣与旧主人辛福强完全是两种类型的人。辛丽荣告诉马役军,自己干一个月,顶哥哥干一年。一分钱一分货,她不赚昧心钱,但要讲公平、信誉、等价。

    同样干个体,兄妹俩的理解差别甚大:店里有便民措施,可以赊账,从哥哥的角度来说是助人为乐,从妹妹的角度来说,市场最重要,好赊能拽回头客。

    这个充满市场经济意识的姑娘说出了让马役军震惊的话:赚钱了舍不得花,她要替哥哥还上在医院看病欠下的1万多元钱。尽管政府同意免掉这笔钱,但在哥哥死前,她亲口答应一定要还上这笔钱。

    这一年,舆论对个体户的评价产生了分化和偏差。同年9月28日,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召开,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完善,人们的思想意识、精神状态发生深刻的变化,同时也对精神文明建设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这个姑娘,怎样面对我自己,过去关于典型的印象和观念,在这个活脱脱而来的人面前变得那么苍白无力。”马役军说。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他都没有动笔。“不管怎样,这都是历史的纪录。”想清楚了的马役军,仅用一个多小时就完成了这篇报道,然后把它发回了报社。

    作为一个老记者,马役军对自己的报道能发在什么样的位置上还是心里有数的。可这次,他甚至不知道稿子能不能见报。1986年11月15日,这家玻璃店第三次上了《中国青年报》的头版头条——《福强玻璃店的新主人》。第二天,《辽宁日报》头版头条全文转载。有新闻评论界人士在《中国记者》上撰文指出,《福强玻璃店的新主人》是我国新闻人物写作从“神”向“人”转化的一个关节点。

    这篇报道在中国青年报社内部也曾引发争议,有人认为,这样的人物是不可以报道的,最多可以上二版。但经过争论,最后上了头条,而且配发了编者按。

    后来,《中国青年报》的同事们通过投票表决,推荐《福强玻璃店的新主人》参加全国好新闻评选。但在评选时,有领导认为,这是典型的“写中间人物”。这篇报道落榜了。

    不久,全国好新闻评委、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院长叶春华教授在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的院刊《新闻大学》上,发表了《落榜好新闻推荐——兼评马役军的〈福强玻璃店的新主人〉》。

    时隔20多年,年近八旬的叶春华教授仍然为这篇落榜的报道惋惜。“我认为这是一篇非常新鲜的文章,它打破了高、大、全的人物典型模式,从来没有这样的人物上过我们的报纸。”

    这篇报道见报后不久,时任山东省委副书记的姜春云同志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署名文章《共青团要带领青年走在商品生产的前列》。文章说:“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如同一个大游泳池,一个大课堂,一个新天地,它给团的组织和广大青年提供了一个发挥才干、大有作为的良好机遇。”

    20多年前,辛福强所代表的“个体户”们种下了民营经济的种子。如今,民营经济对中国经济的贡献超过一半:占中国法人企业的60%以上,贡献了约60%的GDP及80%以上社会新增的非农人员就业岗位。

    “如果是在今天,这对兄妹绝对不可能成为报纸的头条人物。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们带着从旧时代向新时代转化的印记。”马役军说:“如果辛福强能活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会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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