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地方政府举贷投资的风险
蒋晨
对比此前国务院公布的到2010年国家投资4万亿扩大内需的计划,地方政府目前公布的18万亿投资计划,已经远远超出了国家的投资额度。粗略地计算,即使国家投资的4万亿全部用于地方建设,也只能解地方目前公布总投资额的四分之一弱,剩下的巨大差额该如何筹集?
在国家投资总额有限,地方经济实力差异又很大的情况下,必然有一些地区要依靠“借款”来完成投资计划。既然不能举债,那么只有举贷一途。但举贷同举债一样,同样存在着风险。其一,所谓的银行贷款,其实也都是百姓以及企业的存款;其二,大规模投资固然壮观,但能否达到预期的刺激消费的目的,还需在实践中观察;其三,倘若控制不力,过度向银行贷款,极有可能成为压垮一些地方政府的“最后一根稻草”。
以云南省未来5年投资约3万亿元的计划而言,倘如云南省发改委投资处处长鞠云昆所言,“我们目前基础建设大部分都是贷款的,确实还款压力会比较大,但没有更多别的方法”,那么有关部门在审核云南的相关项目时,就该对投资风险进行评估,避免还贷压力给地方经济长远发展带来沉重负担。
笔者以为,面对地方政府纷纷公布的投资计划,中央有关部门除了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严格的审查,防止类似山东济宁中华文化标志城这样的滥竽充数项目蒙混过关外,还必须根据地方政府的经济实力与还贷能力,严格控制地方政府的借贷比例,尽可能将地方举贷的风险,控制到安全合理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