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快评
为何要靠火灾才能"烧出"贪官
梁江涛
据报道:国务院调查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20”火灾,在深圳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家中搜出的现金约1000多万元,另有其个人账户下的房产、存款及股票总值约两亿元。
陈旭明这位舞厅的“幕后老板”,哪来这么多的钱?据悉,有证据显示“舞王”在出事前,每个月都会给分管治安和特种行业管理的陈旭明供奉20万元“干股”。陈作为“回报”的是,在“舞王”涉及其管辖的案件时给予一定“照顾”。因此,无论是“舞王”涉黄、赌、毒多年,还是公开持械斗殴闹出人命,皆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显然,不仅是权力寻租,陈旭明以及牵扯到的官员还有更多更大的腐败问题在等着揭晓。
近年来,人们看到了小偷“偷出”贪官、拆迁“拆出”贪官、火灾“烧出”贪官、情妇“咬出”贪官、矿难事故查出贪官、严重刑事犯罪牵出贪官等等,对此,到底是反腐的庆幸,还是一种制度的遗憾?
“烧出”贪官再次警示我们,惩治腐败应关注民间声音,对那些已成公开秘密的贪腐线索,要盯上去、查到底。应全面启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通过对官员财产的申报、审核和监督,及早发现腐败行为,形成一个预防腐败、发现腐败线索的常态化监督机制,让揪出巨贪不再拜托一场大火。